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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75 毫秒
1.
赋予检察机关社区矫正监督权,对社区矫正开展执行监督是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贯彻科学发展观和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体现。检察机关应针对当前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建议完善相关立法,完善配套工作机制等方式加大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力度。  相似文献   

2.
社区矫正机构并不是法律意义上完整的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对其不能行使《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完整监督权。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的内容实行法律监督职能,接受监督的主体是矫正业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者——各司法行政机关。此外,检察机关预防犯罪职能也应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体现。  相似文献   

3.
《刑法修正案(八)》中有关社区矫正的规定,从法律意义上肯定了社区矫正在我国试行的成功经验。但是,随着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行,一些深层次问题也暴露出来。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所遇到的法律依据欠缺、缺乏介入机制等问题与上述深层次问题紧密相联,严重制约了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的完善。通过一系列措施完善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对推动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完善社区矫正立法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4.
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与辩护律师并不是单纯的控辩关系,由于内部职能司法性、控诉性、监督性的多元配置,又由于检察机关的诉讼地位与监督职责,决定了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权利责无旁贷,并且应积极主动.在现实中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权利,应坚持实体对抗与程序合作、司法性权力与控诉性权力、整体职能与具体职能、自律与他律、法定与现实等五个统一.  相似文献   

5.
当前,我国社区矫正立法已取得一定进展,主要表现在正式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细化了社区矫正的适用条件,加强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强化了检察机关对于社区矫正过程的监督。但是,仍然存在明显不足,如社区矫正的主要法律渊源地位尴尬,社区矫正执行机关尚未明确,社区矫正对象存在争议,相关称谓混乱,再社会化内容缺失与不足,社区矫正奖惩种类缺乏统一的规范等等,需要进一步通过立法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的主要执行方式,理应受到检察机关的监督,然而,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的监督仅局限于事后监督,工作被动。检察机关只有将有限的人力资源用在监督重点上,建立联系机制,确立检察监督模式,严查职务犯罪,强化硬性监督手段,才能突破社区矫正的监督窘境。  相似文献   

7.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罚,自西方国家引入我国,与监禁刑罚互为补充,完善了我国的刑罚执行方式.从试点阶段到社区矫正法律初步形成再到社区矫正法颁布,社区矫正历经18年的发展逐渐完善.与之对应的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机制也在不断探索中前进,特别是《社区矫正法》颁布之后,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工作也随之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文章梳理了社区矫正相关法律的历史沿革,分析部分检察监督职能的变化,从人才、手段、模式、主体几个方面分析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对策,以期促进我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8.
社区矫正的规范运行离不开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功能的有效发挥,然而,基于司法实践经验的有限以及理论研究的匮乏,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权在实际运行中面临着许多现实困境。剖析我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的各类矛盾,总结社区矫正及其法律监督在实践中的有益经验,对改进和完善我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相似文献   

9.
社区矫正作为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凭借其能促进罪犯更好回归社会的矫正效果,已成为当今刑罚改革发展的趋势。其中,检察院的监督职能不可或缺。只有在检察机关更好地发挥其监督职能的前提下,才能使社区矫正整个体系得到良好地运行。  相似文献   

10.
检察机关推进社区矫正进行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最有现实意义和社会贡献的一项工作。具体而言,应从矫正方法、矫正策略等方面予以监督,并积极探索创新社区矫正的新模式,以促进罪犯回归社会,保障刑罚的执行。  相似文献   

11.
我国社区矫正制度自身存在着一定的制度风险,这种风险集中表现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随意性,从而导致对正当程序的违反和对公民权利的侵害。检察机关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不仅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充分的理论基础,而且更是控制社区矫正制度风险的应然选择。目前我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和不足,客观上增加了社区矫正的制度风险。因此加强和完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已成为社区矫正发展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从2003年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N市检察机关结合江苏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平台,采取书面审查、实地调查以及电子核查的方法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了有效的监督。监督实践发现社区矫正工作存在工作队伍薄弱、拟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问题多、交付执行乱、矫正和教育管理虚化、收监执行标准模糊等问题。而检察监督也面临缺少操作规范、监督信息获取难、监督缺乏刚性、监督协作机制不全和监督队伍不适应监督工作需要等难题。可以从制定社区矫正法、配套出台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办法、建立全国社区矫正信息平台、构建社区矫正一体化监督机制和强化社区矫正检察队伍等几个方面着力完善社区矫正及其监督。  相似文献   

13.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实效是检察机关监督能力在社区矫正中的体现,也是检察监督制度绩效的微观反映。社区矫正监督实效可以从点、线、面三个维度进行观测。监督理念的落后、法律规范的缺失、监督机制的障碍等是现阶段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实效的制约因素。应从转变监督理念、提升监督能力、界定监督范围、创新监督机制等路径入手,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  相似文献   

14.
社区矫正是我国对监外执行罪犯的一种具有帮教、安置、矫正的执行方式。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仍存在立法不完善、监管不得力、程序不健全、检察监督定位不明确等问题,在逐渐完善社区矫正立法的同时,检察机关应当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方式与方法,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相似文献   

15.
社区矫正在全国范围内试行,预示着我国刑罚制度由重刑主义向轻刑主义演化,这种新的行刑方式亦存在许多问题和不完善之处,检察机关须改进法律监督的职能,并向社区矫正全方位延伸,才能使社区矫正工作达到预期的矫正效果。  相似文献   

16.
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既有助于量刑精准化、行刑个别化,也有助于社区矫正执行工作的开展,是社区矫正的重要前提。实践中,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存在适用率低、认识不足、评估方法不科学、专业评估人员缺乏等问题,追本溯源,问题的根源主要在于缺乏法律保障、制度设置不合理及法律监督不到位。制度优化显得极为重要,建议在启动程序上,由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调查评估意见在法庭上出示,由法院决定采纳与否;在调查评估范围方面,有必要根据案件性质相对明确调查评估的案件范围;在调查评估队伍建设方面,应配备足够具有专业知识和技术背景的工作人员负责调查评估工作。立足基本国情和客观规律,在总结以往创新经验的基础上,优化调查评估路径,加快《社区矫正法》颁行步伐。  相似文献   

17.
上海作为全国最早试行社区矫正的城市之一,在近9年的探索中,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检察机关参与社区矫正并实施法律监督的工作机制,值得其他地区学习和借鉴。同时,通过对上海试点情况的分析和思考,还有必要对社区矫正中的检察权配置进一步完善,通过立法形式明确检察权能和完善检察监督的程序。  相似文献   

18.
我国开展社区矫正以来,犯罪人的权利保障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善,但是,伴随着犯罪而存在的被害人的权利却没有受到同等程度的关注与尊重。在社区矫正中基本上是以社区矫正对象(犯罪人)为中心或本位的,被害人基本被排除在社区矫正之外。在当前的社区矫正试点和推进中,应重视和解决在社区矫正中犯罪被害人参与和权利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19.
社区矫正工作覆盖面大,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却存在缺乏法律保障,监督对象难确定,监督手段受限,监督方式落后,监督信息不全面等缺陷。建议完善社区矫正立法,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构建社区矫正统一信息平台,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优化检察人员结构,加强工作机构建设。  相似文献   

20.
目前,我国已进入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阶段,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受国家本位的犯罪观和一直以来以犯罪人为中心的刑事司法制度的影响,被害人在社区矫正中的权利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和保障。被害人参与社区矫正是基于恢复性司法理念下对被害人权益保护的需要,不仅仅有助于帮助犯罪人实现再社会化和保障司法公正,也有利于完善社区矫正的监督机制。因此,应当赋予被害人知情权、意见陈述权以及监督权等权利,以促进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更好地推进和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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