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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法官职务与行政级别挂钩有着历史渊源,行政级别决定着法官职务等级,决定着法官的地位和各种待遇。这种现象限制了法官的晋升空间,影响了法官尤其是基层法院法官的经济待遇,挫伤了法官的积极性,也为行政干预司法提供了土壤。法官职业具有专业化、个体化运作特点,不能套用行政级别。法官职业应按照其运行规律,构建独立的法官职务等级序列,且法官享有的各项待遇应与法官职务等级紧密挂钩,而与行政级别无关。为此,要将法官从公务员队伍中独立出来,实行单独的职务序列管理;要对法院人员严格考核后进行重新分类管理,实现法官的精英化。同时,要完善法官职务序列,实行严格的晋升考核制度。  相似文献   

2.
在国家权力体系中,司法权区别于行政权和立法权的最本质特点是强调法官依据法律独立审判,不受任何的干涉.公正审判的核心乃是强调法官中立,无论法官在职务内、外从事活动时,都必须保持对其独立性的信赖不受损害,法官应该承担比其他公务员更高标准的司法伦理.  相似文献   

3.
论我国司法官选任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司法正义的实现必须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司法官队伍。在构建我国司法官选任制度时,应当借鉴法治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和做法,提高司法官任职的最低学历条件,明确司法官的法律职业经验要求,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强调司法官的品行操守,建立司法官任职培训制度,完善司法官的选任机制和程序。  相似文献   

4.
《法学杂志》2012,33(7)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司法正义的实现必须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司法官队伍。在构建我国司法官选任制度时,应当借鉴法治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和做法,提高司法官任职的最低学历条件,明确司法官的法律职业经验要求,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强调司法官的品行操守,建立司法官任职培训制度,完善司法官的选任机制和程序。  相似文献   

5.
建设法治国家离不开高素质的法官,而建立健全法官遴选制度则是确保法官素质的前提条件,现代各国普遍把抬高司法官准入门槛,严把入口关,建立严格科学的司法官遴选制度,作为实现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第一关口。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法治化要求与司法官整体素质不高的矛盾日益凸现。如何保障司法队伍的专业化、精英化和职业一体化,已成为我国实现法治现代化的瓶颈,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本文在考察国外的司法官遴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试就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官遴选制度提出了一些改革建议。  相似文献   

6.
郑必文 《中国司法》2006,(10):93-95
从现代各国的体制看,检察官一般归属于政府系统,然而,确定检察官是单纯的行政官员的国家很少,普遍认可检察官具有双重的属性,只是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倾向性。有的国家倾向于检察权是司法权,检察官是司法官,如德国、意大利;有的则倾向于是行政权和行政官,如美国;日本的检察制度虽然受美国法的影响,但检察官在任用资格上与法官一样,总体上讲德国法的特征仍然很明显。西方检察权的理论基础是“三权分立”所构建的政体对国家权力配置进行的立法、行政、司法的分立与平衡来实现监督和制约。三大权力互不隶属且处于平等地位。而我国的宪政体制,是…  相似文献   

7.
我国目前采取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方式来提升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整体法律素质。但是这种法律职业资格同质化之路只能是过渡性的。司法官与律师资格必须进行二次分离,目的是通过提升司法官的"法律素养"来提升民众对该职业群体的认同感和信任度,以实现其"职业化"之路,而不是现在依靠国家赋予他们的"司法权"来确立其"权威"地位。  相似文献   

8.
根据中国与荷兰两国间的司法合作协议,国家法官学院于2003年11月4日至18日派团考察了荷兰、德国和法国的法官伦理与司法惩戒制度。考察团走访了荷兰司法官培训中心、有关法院和法学院,国际法院和联合国前南国际刑庭,德国司法部、司法官学院,法国司法培训学院等机构,对上述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法官职业伦理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司法惩戒制度进行了较为详细的  相似文献   

9.
司法官生活待遇问题不仅关系到司法主体的社会地位,而且关系到司法主体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热情,直接影响到他们品行操守的好坏、司法效率的高低乃至司法公正与否。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司法官的薪金虽有固定标准,但低于普通文官;薪金级差大,两极分化严重,司法官责权轻重与酬劳多少不成比例;由于政府司法经费缺乏保障,司法官本已有限的薪金不能足额发放,司法官度日维艰,降低了他们的社会地位,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了办案效率;司法官生活待遇过低.也不利于他们整体素质的提高,促使司法界人心涣散,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司法腐败,妨碍了司法机器的正常运转。  相似文献   

10.
姜书 《法制与社会》2012,(14):175-176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进行了重新设计,为广大公务员提供了多样化的职业发展阶梯。扩大了级别的功能,使级别成为除了职务晋升外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重要台阶,有利于解决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狭小等突出问题。  相似文献   

11.
我国公务员人事权利诉讼救济的可行性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董鑫 《政法论丛》2004,(4):26-28
行政诉讼范围是行政诉讼制度的核心 ,也是行政诉讼法中争议最多的问题。本文主要论及公务员人事权利救济的可诉性问题。结合世界其他国家的制度设计 ,以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与现代人权理念为依据 ,论述了公务员人事权利救济限度纳入行政诉讼领域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并初步提出了我国公务员人事权利诉讼救济的范围问题 ,防止司法泛化  相似文献   

12.
娄必县 《法律适用》2011,(7):100-104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司法权力作为国家权力的一部分,人民性是司法权力的重要属性。机构与权力的人民性体现在其产生于人民,由人民控制并运作。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实现司法权力民主运作的重要机制。  相似文献   

13.
司法权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权力 ,它的实际状况对于社会公共权力的合理有效的行使、对于维护社会的健康运行起着极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在我们国家 ,司法权力的运行条件和状况与社会发展对它的期待还不相适应。人民法院作为我们国家的司法系统 ,其实际社会作用和地位与社会的要求相比 ,还有一些先天的不足 ,使它难以担负其应当履行的社会职责。本文试从与医疗事故纠纷有关的诉讼及其他相关机制的规定及事例来研究我国法院的实际社会地位 ,并剖析司法权力运行的一些基本特点。   一、独具“特色”的医疗事故鉴定制度2 0 0 2年 4月 4日 ,国务院…  相似文献   

14.
程翔 《中国公证》2008,(12):30-34
作为欧盟成员国,荷兰是奉行“拉丁公证制度”国家的典型代表。在这种制度下,公证被定义为“一种私人的法律职业,公证人为私法主体提供建议并起草法律文书,为交易保存永久的记录。公证人享有国家赋予他进行鉴证的权力”。1999年以前,荷兰公证人的地位具有较强的“国家公务员”属性,国家对于公证制度的监管较为严格。  相似文献   

15.
王桦 《海峡法学》2013,(1):64-70
检警关系的重新定位是海峡两岸司法改革中共同的重要内容。台湾地区深受大陆法系的影响,其通过刑事诉讼、司法官、检察官、司法警察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检察官主导侦查的检警合作模式。台湾地区检察官作为侦查主体,指挥司法警察侦查的制度,其制度理念及实务运作是基于侦查活动的司法属性、分权制衡、司法保护人权的需要。台湾地区警察机关争取侦查主体地位的努力从未放弃,检察官的侦查主导地位也遇到了一定的挑战。  相似文献   

16.
司法体制改革略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现代法治社会.司法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同立法权、行政权一起,形成现代国家基本的权力结构体系。围绕着国家权力结构的性质、权力的来源及其分配,各个国家依据宪法和法律确立了体现其阶级属性的政治制度,在任何国家,司法制度都是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与此相适应,我国的司法制度属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司法制度,坚持这一制度,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应有之义。本文所说的司法体制,是指我国司法制度具体的运行机制和实现方式,改革和完善司法体制,目的在于有效地实现人民司法制度的宗旨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一制度。  相似文献   

17.
韩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简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韩国实行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其检察厅按照行政级别设置为:大检察厅1个、高等检察厅5个、地方检察厅13个、地方检察厅支厅42个。各个检察厅的辖区与行政区域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韩国检察官①的任命由总统决定,法务部长官行使提名权,总理根据总统的委托行使调转检察官的权力。尽管中韩两国司法制度存在差异,但从管理科学的角度看,韩国关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一些做法具有一定的借鉴参考价值。一、检察人员的分类与任用制度韩国检察人员总体上按照国家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其国家公务员按职务性质分为经历职公务员和特殊经历职…  相似文献   

18.
姜起民 《法制与社会》2014,(22):117-118
司法权是国家权力中的弱者,但其在国家权力控制链中却处于源头地位,而司法权本身也必须得到控制与制约。司法是社会的正义之源也适用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国家权力结构模式。司法是社会正义之源的理念对于构建国家权力合理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及推进司法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解析《公务员法》中分类制度之设计原理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中国公务员的分类制度是《公务员法》中最基本的制度设计之一。设计该项制度的目标是为解决公务员职业发展渠道过于单一的难题;该项制度的立法思想则包括:以职位分类为导向,同时吸收品位分类的合理因素,以优化管理为目的和以激励保障为主线;其基本内容包括:将职位划分为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综合管理类和法官与检察官类,设置多样化的职务序列,明确级别的内涵与功能,规范级别与职务的对应关系等等。  相似文献   

20.
论司法对行业自治的介入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黎军 《中国法学》2006,7(4):69-78
着行业协会在我国的迅速发展,其所引发的法律问题也逐渐凸显,特别是如何建立合理的对行业自治的司法介入机制成为我们必须关注的重大课题。在处理好司法权与自治权关系的前提下,应当建立起有效的司法监督机制,以保障成员免受协会自治权力的侵害;在综合考虑协会事务的性质、组织的地位以及权力的属性等多方因素的基础上,应当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之间选择合理的司法介入方式;在允许司法介入行业自治的同时,应要求法院保持相对谨慎的态度并遵循必要原则,以防止对社会自治的不当干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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