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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在就职演说中所体现出来的宪法观能给我们多方面启示,最重要的是必须更加注重并想方设法在全社会培养宪法信仰。因为美国总统的宪法观,最集中地说明了他们普遍具有宪法信仰,而这又在根本上受到美国社会宪法文化的深刻熏陶,是美国社会普遍具有宪法信仰的一个缩影。借鉴美国总统具有宪法信仰的表现与原因,在我国全社会培养宪法信仰,既要格外重视宪法,又要维护宪法权威,还要加强宪法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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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考察美国总统的宪法观,是"真正"了解美国宪法与宪政的必然要求,是了解"真正"的美国宪法与宪政的重要步骤,是学习和借鉴美国宪法与宪政建设先进经验的重要前提.以美国总统就职演说为分析范本,既具有合理性,又具有科学性.从美国总统的就职演说来看,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有两点一是他们认为宪法是伟大的,神圣的,令人满意的,令人崇敬的;二是他们认为宪法的权威必须得到全心全意的维护,他们将坚决捍卫宪法的尊严.这与我们一提及宪法就想到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有很大的差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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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美国宪法和法国宪法的规定 ,对美、法两国总统所享有的宪法监督权进行了分析 ,阐述了总统宪法监督权在宪法监督体系中的作用与地位 ,对两国总统宪法监督权的范围、行使方式及宪法监督的对象等进行了比较 ,并对总统监督权与司法审查权的行使方式作了简要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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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时刻是验证法治国家体制适应性的真正时机,由于美国宪法没有紧急状态条款,在南北内战、一战二战、反恐战争等紧急时期美国总统往往行使"超宪法权限"侵犯公民基本权利。为保证危机中的宪法依然有效,处理好国会立法与总统紧急权力之间的重大分歧,作为制衡者的法院需要对宪法进行更加审慎的解释,但其所表现出来的实用主义政治立场变换和共和紧急法制观的转型,揭示了非常态下美国宪法解释的核心问题:要自由的宪法还是安全的宪法?这也正是当下危机频发背景下每个奉行法治和保障人权的国家面临的共同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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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曾有长达十年以上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宪法教师的经历,研究其宪法观有多方面的意义。奥巴马对宪法的讨论集中在他的大作《无畏的希望》第三章“我们的宪法”中,其核心观点是:宪法既是有用的,也是有限的。奥巴马的宪法观启示我们不要疏远宪法、不要迷信宪法、不要苛求宪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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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具有较为完善的经济制裁体系,主要依据《敌国贸易法》和《国际经济紧急权力法》对外实施单边经济制裁。虽然《国际经济紧急权力法》是国会限制总统权力的法律,但是在内容上却给予总统以广泛的行政权力。总统既享有固有的外交权力,又获得国会赋予的对外贸易管制权,而司法部门在涉外问题中基于政治问题和国际礼让原则,并不做司法审查,总统经济制裁的行政权力扩张得到了立法与司法的支撑。在美国经济制裁中,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受商业利益、个人追求与党派之争的影响,逐渐脱离法治轨道。从宪法授权以及美国经济制裁的发展历程上看,经济制裁措施存在不完全符合宪法等要求的问题,我们在应对美国经济制裁时可从这些问题着手加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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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时刻是验证法治国家体制适应性的真正时机,由于美国宪法没有紧急状态条款,在南北内战、一战二战、反恐战争等紧急时期美国总统往往行使“超宪法权限”侵犯公民基本权利。为保证危机中的宪法依然有效,处理好国会立法与总统紧急权力之间的重大分歧,作为制衡者的法院需要对宪法进行更加审慎的解释,但其所表现出来的实用主义政治立场变换和共和紧急法制观的转型,揭示了非常态下美国宪法解释的核心问题:要自由的宪法还是安全的宪法?这也正是当下危机频发背景下每个奉行法治和保障人权的国家面临的共同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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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雷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5,18(3):52-71
林肯总统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宪法解释者,他对建国宪法的解释结束了纵贯美国早期宪法史上的路线之争,解决了1787年制宪者"合众为一",却未"定于一"的建国不彻底的问题,由此成为新宪法秩序的奠基人。回到内战这场宪法危机所规定的宪法解释场域,林肯认为联邦共同体是永续的,因此南部蓄奴州无权单方面退出;由国父们所开创的立宪共和国是一场试验,而共和国是否有能力对抗内部敌人而维持领土完整,将是由战争结果加以裁决的问题;林肯是宪法的"维护者、保护者和捍卫者",护宪的前提在于护国,因此"拯救联邦共同体"是林肯这位战时总统至高无上的目标。一方面我们要在早期宪法史中发现林肯。另一方面,林肯可以成为我们进入美国宪法史的一种方法,丰富我们对于这段"漫长"而又"拥挤"的美国早期宪法史的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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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宪政视野下的总统限任制便始于美国。总统限任制启蒙于托马斯.潘恩对君主制、终身制和世袭制的批判。1787年制宪会议前后,美国对总统任期及能否连选连任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最终宪法正文未规定总统限任制。华盛顿、杰斐逊等做出榜样,任满两届,即告退休,形成了"总统任期不超过两届"的先例。1933年至1945年,罗斯福连续四次担任总统,打破了这一先例。1947年,美国国会通过宪法第二十二条修正案,复活了"总统任期不超过两届"的传统,该修正案于1951年最终生效。这样就把华盛顿、杰斐逊创立的先例制度化、法律化了。总统限任制对于约束行政权力的不当扩张、巩固民主制度以及维护人民自由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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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隐私权的宪法保护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秀哲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5,7(5):110-115
美国隐私权的宪法保护建立在其独特的司法审查的基础上,有其独特的特色,不仅体现在通过最高法院对宪法的司法解释回应了公民权利运动对隐私权保护的要求,而且宪法对隐私权的保护具有开放性,虽然美国宪法对隐私权的保护受制于社会传统伦理道德和政府的政策,但是通过消极的个案判决方式从基本人权的角度确立了宪法对自决权意义上的隐私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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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适用宪法是宪法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得以体现的一个重要途径 ,但中国宪法的不可适用性却极大地影响了宪法的权威与效力。美国宪法的有效适用使其宪法观念深入人心 ,而这与美国宪法是其民事诉讼法的一个重要渊源有着紧密的联系。本文对美国民事诉讼法的宪法渊源及其成因与启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并期望对中国宪法司法化的研究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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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实施以后,法人的宪法地位问题很快就提到了联邦最高法院。进入二十世纪以后,美国法人的宪法权利进一步扩展,法人又拥有了免于双重危险、陪审团审判、政治言论自由等一系列权利。在美国之外,法人的宪法权利也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德国在宪法文本中直接规定了法人的宪法权利,日本宪法文本虽无关于法人的明文规定,但在理论和实践中法人都享有一定的宪法权利。法人的宪法权利一直伴随着争议,尤其是法人的政治言论自由更是引发了热烈的争论。赋予法人宪法权利体现了宪法适用的价值,是法人对抗法律侵权的手段,客观上促进了经济发展,但是法人对政治活动的参与也可能引发金钱政治的危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