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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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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执法证据与刑事证据的衔接与转化,主要通过证据转化规则和侦查机关提前介入行政执法来实现.《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52条第2款规定了行政执法证据的刑事证据资格问题,但“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并未免除侦查机关的取证义务,而是将行政机关作为取证对象.行政执法证据进入刑事诉讼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理清,如行政证据的范围、移交主体、证据审查规则等.  相似文献   

2.
《刑事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收集的证据材料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其所指的是实物证据而非言词证据,应包括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这些证据材料欲成为定案证据,需经过关联性、客观性和可采性的审查,尤其是证据的鉴真审查。判断行政机关收集证据程序的合法性,应与侦查机关收集证据程序适用不同标准,审慎适用排除规则,对由此带来的侦查机关通过行政机关"借壳"取证的可能性也应有充分的警惕。  相似文献   

3.
证明对象的重叠性、行政程序的先行性、程序运行的保障性决定了行政执法证据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使用。由于现有立法和司法解释对行政机关未予明确、转化的行政执法证据种类模糊、审查判断程序缺失等问题,导致该制度在司法适用中存在较大争议和困惑。有必要对行政机关作扩大解释,将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双重属性的办案执法部门等纳入行政机关。证据种类并不是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使用的关键因素,影响其证据能力的关键因素是行政执法程序。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使用的行政执法证据,不仅包括物证、书证、电子数据和视听资料,还应包括勘验笔录、现场笔录、鉴定意见以及当事人达成合意的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言词证据。需明确行政执法证据转化的司法审查标准和方式,以确保其具有相应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相似文献   

4.
董坤 《北方法学》2013,7(4):118-124
从行政违法和犯罪行为之间"质"与"量"的二元关系出发,从证据的本质属性和取证主体的规范分析入手,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中收集的部分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直接作为证据使用,无需转化。然而在行、刑衔接中证据材料可直接移送的范围,原则上应仅限于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这几类实物证据。未来的行、刑衔接中为了使证据的移送有序、顺畅,应尽快实现行、刑衔接中证据种类的统一,同时对此类证据的审查判断和适用排除规则的标准也应兼采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取证、排除规则的双重标准。  相似文献   

5.
研究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使用,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的重要方面.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第2款规定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是指行政执法证据具有进入刑事诉讼领域的资格,无需刑事侦查机关再次履行取证手续.“等证据材料”的范围既包括实物证据,也包括言词证据,凡是不能在刑事诉讼中重新收集、调取的行政执法证据,都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应从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个方面对行政执法证据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6.
网络非法集资犯罪通常具有对象涉众性、行为链条性和证据海量性等特征,给司法证明带来了独特的挑战。现行司法解释提出了综合认定、抽样验证、属性推定等规则,但此类规则的理论基础尚待明确,司法适用存在诸多风险。基于网络非法集资犯罪的特殊证据结构,以证据端口理论为基础整合并优化现有的证明规则,有助于理清取证和证明的基本要求,解决该类犯罪的司法证明难题。鉴于综合认定规则的适用标准不够统一,且面临关键证据缺失的风险,有必要优选证据端口全面取证,并结合其他证据端口进行印证分析。现有的抽样验证规则容易与抽样取证混淆,且未能关注抽样对象的内在差异,有必要限定抽样验证的证据端口要求,并明确抽样的证据材料范围。对于资金属性的推定规则,需要明确推定的性质和要素,以及推定规则的适用要求。  相似文献   

7.
论行政证据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沈福俊 《法商研究》2004,21(1):61-69
行政证据是行政程序中具有法定形式、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并经行政主体查证属实的一切事实 ,行政诉讼证据从本质上说就是行政程序中的证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来源、属性、程序、效力及审查判断等方面的规定 ,既是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审查行政行为证据合法性的依据 ,同时也是建立行政证据规则的依据。而且 ,还应当在此基础上 ,进一步确立行政程序中的“谁主张 ,谁举证”规则、证据调查和取证的期限规则以及案卷排他性规则。  相似文献   

8.
作为一种记录特定诉讼行为过程事实的证据,过程证据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得到较为广泛的运用,并且有多种表现形式。过程证据虽然独立于结果证据,但可以印证结果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对量刑事实和程序性事实具有直接的证明作用。要发挥过程证据的这些作用,需要对这类证据的审查判断确定相应的规则,尤其是要适度地引入实证审查程序,完善相应的证据能力规则,使那些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过程证据可以被及时地排除在定案根据之外。与此同时,应确立过程证据与结果证据的相互印证规则,重视两者的组合运用。  相似文献   

9.
界定行政诉讼证据这一概念应当既符合客观实际又符合法律规定。由以上两方面的规定性 ,行政诉讼证据是用来证明行政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与民事、刑事诉讼证据相比 ,行政诉讼的可定案证据除应具备客观真实性、相关性、合法性外 ,还应具备法庭审查性。从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 ,行政案卷排除规则在行政程序中主要体现为行政机关不得以行政案卷没有记载的材料作为行政行为的依据 ,而并非要求行政程序中的证据必须经当事人公开质证。因此 ,法院不得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时的相关证据未经当事人公开质证为由否定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非法证据…  相似文献   

10.
证据事实是认定犯罪事实的基础,是完成刑事诉讼任务的保证。证据形式(或证据材料)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手段和载体,其证明力来自它所反映的证据内容(或证据事实)。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实质上就是收集、分析、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材料及其所反映的证据事实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审判机关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都必须遵循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关于证据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理论,  相似文献   

11.
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部分证据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使用的规定,这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程序衔接提供了基础.由于该条规定的相对原则和条款本身过于简疏,而2012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亦未能对此作出很好解决,需要从理论上根据程序衔接中的证据内在要求给予合理解释与逻辑论证.在解释该条的过程中,除应保持行政机关与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主体的契合并对实施主体作出严格限制外,还应适度扩大证据种类的范围,规定行政机关对存在瑕疵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进行补正以及对当事人无异议或者无法转化的关键性言词笔录按照“准书证”程序予以接纳,以此来维护刑事诉讼法文本与司法实践的良性沟通;同时,还应完善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人员的出庭制度,以保证刑事诉讼中使用的行政证据符合正当程序要求,进而发挥证明案件事实的效果.  相似文献   

12.
我国通过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大数据体系推进政府数字治理。数字治理以行政行为标准化、规范化、清单化为基础,实现跨地区、部门、层级政务数据共享及业务协同。行政机关之间通过平台协同调查、收集及审查判断证据,证据行为由封闭向开放转变,电子数据成为主要证据类型。数字治理让证明更容易,可以适当提高证明标准,将原由申请人承担的部分证明责任转移至行政机关,行政活动在部分领域可采用实质审查规则,数据系统推送的证据原则上具有可采性。满足行政程序调查收集及审查判断证据需要,一体平台和政务大数据体系须建立案件事实调查辅助系统,提供证据材料识别、标识、提示及辅助质证等功能。  相似文献   

13.
行政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行为在实体上存在内在联系,这决定了一些案件中的行政执法证据需要在刑事诉讼中使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解决了此前实践中存在的证据转换难题。行政执法证据可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的内存根据,主要是因为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收集、调取的部分证据,一旦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被收集、调取,就不可能再重新收集、调取,此类证据不得不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主要是指该类证据具有证据资格。  相似文献   

14.
新刑诉法的修改有不少亮点,其中在证据制度方面就首次规定了不同司法范畴之间的证据使用问题,但是新规定作为一个“新事物”、“模糊的规则”,如何规范证据的使用,是值得探讨的,而且行政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分别属于法律运行的不同阶段,其在诸多方面存在着差异,如果实行行政证据向刑事诉讼证据转换,如何保证刑事司法的精确性、严肃性与权威性,这是我们需要研究的方向.本文将对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行政证据直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进行法律分析,找出促进二者顺利转换的途径.  相似文献   

15.
<行政诉讼法>关于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的规定,来源于行政程序中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行政诉讼法>颁布以后,该原则得到了充分的阐释,对于行政机关树立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这一规定本身有不合诉讼法与行政法基本原理之处,应当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应当删除现行法中关于限制被告取证的规定,亦无必要涉及代理人以及其他问题,只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以后所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即可.  相似文献   

16.
监察证据无需转化便可直接获得刑事诉讼证据资格,但作为职务犯罪定案的根据,必须具备刑事诉讼证据的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监察机关的调查权与刑事侦查权具有相同的性质和功能,监察机关调查取证虽然不直接适用刑事诉讼法,但必须参照刑事诉讼法的侦查取证规则。为保障调查取证的合法性,应当对调查活动进行合理规制,对于非法获取的证据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确定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予以排除。监察机关调查终结的案件,应当达到刑事侦查终结的证明标准,应当低于法院判决有罪的标准,但不能比其他普通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更高。  相似文献   

17.
试论行政处罚证据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行政处罚证据是一类不同于其它证据制度的证据。当场行政处罚应当采用以事实为根据和排除滥用职权的证明标准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看见或感知了违法事实全过程但不当场处罚的案件 ,应当采用以事实为根据和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非当场行政处罚 ,应当采用以证据为根据和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由于以事实为根据标准的采用 ,要求在行政诉讼中对行政机关认定事实采取尊重的态度。行政处罚证据收集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以前 ,作出决定之后收集证据意义不大 ;行政处罚应当采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直接言词证据和案卷排他性原则等规则  相似文献   

18.
徐继敏 《河北法学》2008,26(1):117-122
由于行政管理体制和司法体制不同,各个国家行政诉讼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不尽相同。我国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依职权调查案件事实,法官在行政诉讼程序中发挥比较积极的作用,决定行政诉讼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与行政程序证明责任分配规则总体一致,但又不完全相同。行政诉讼以"谁主张谁举证"为证明责任分配基本原则。考虑到推定、行政认知等影响,行政诉讼证明责任分配规则有多样性,还存在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况。  相似文献   

19.
事实推定有着诸多弊端,存在造成冤假错案的风险,在刑事诉讼中不应轻易进行事实推定。只有在全案的证据已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已足以排除合理怀疑时,才能认定被告人对涉案毒品是明知的。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司法机关应当收集无罪证据,但对无罪证据移送、出示程序却没有具体规定。本文认为,凡是与案件事实有关的无罪证据,侦查机关应当全部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无罪证据应当列入证明目录,并作为主要证据向法院移送复印件或照片。出于公诉人客观性要求,在法庭上有责任向法庭提供无罪证据,辩方在无罪证据举证在处于补充地位,但是在被告人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况下,辩方应当出示无罪证据。最后,笔者还对如何完善无罪证据运用的程序规则提出自己的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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