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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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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栗峥 《法学研究》2007,(5):49-65
“真实”本身具有多元解释,是一个不可能得到精确认定的模糊概念。“事实”必须为法官所确立,是一种个性思维过程后的结论,可称为“法官真实”。从模糊理论与心证演变模式的三个阶段的视角看,自由心证的实质是模糊心证。司法证明必须容忍甚至鼓励富有极大模糊性的日常生活语言以描绘案件事实。模糊理论为司法证明科学的发展带来了新的视角与方法,扩展了研究者理性选择的空间,做出了不同于既有法学语境的诠释,试图形成一个能够科学描述和处理司法证明模糊性的概念体系和方法论框架,以突破摇摆于确定性与不确定性之间的困惑。  相似文献   

2.
在司法裁判过程中,法律人需要法律逻辑推理,也需要社会科学判断。在事实认定阶段,社会科学主要通过转化成为证据来认定事实。但如果证据规则不发达,社会科学只能作为证明材料成为法官心证的来源,就会增加裁判的不确定性。在法律适用阶段,法官在审理有潜在影响的案件时,遵循先做后果判断再找法条解释的过程。社会科学的引入,有助于提高法官对后果预测的准确程度。总体而言,法律说理和社会科学理由同时存在,会增强裁判的说服力。在司法中进行社会科学判断,有助于减少法律与社会之间的隔阂,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3.
证据裁判主义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如何在发挥法官主观能动性以探明案件真相的同时抑制法官的主观随意性。在不同时代,受当时认识水平与诉讼制度的影响,人们针对上述的问题作出不同的选择,这样的选择可以视为一种从法定证据到自由心证的过程。在现代民事诉讼中,传统的自由心证已为更具合理性的公开心证所取代。当前我国法官判断证据的原则可以视为是一种"类自由心证",理性的选择应该是在恢复传统自由心证精神的同时,构筑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开心证支持体系。  相似文献   

4.
论法官的良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官自由心证是司法裁判的内在要求。自由心证并不意味着法官可以任意擅断。法官除应当依法裁判外,还应当依照良心的命令从事。良心具有伦理学与心理学上的科学依据,对于规范法官的心证,保证裁判活动的公正性具有重要作用。法官应当具有依照法律与良心独立裁判案件的强烈自觉意识。为了防止外力对法官良心的干扰,同时防止良心自身陷入主观唯心主义,应当在司法体制和诉讼程序上建立、健全和完善法官独立制度。  相似文献   

5.
由于法律本身的局限性,为了适应社会现实的需要,各国法律赋予了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力.法官自由裁量权以追求和实现社会正义为价值目标,但若被滥用,则适得其反.因此如何合理规范现代司法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权已是人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本文从法官制度、心证制度及证据制度方面提出了几点完善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6.
由于法律本身的局限性,为了适应社会现实的需要,各国法律赋予了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力。法官自由裁量权以追求和实现社会正义为价值目标,但若被滥用,则适得其反。因此如何合理规范现代司法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权已是人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本文从法官制度、心证制度及证据制度方面提出了几点完善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7.
唐静 《法律适用》2014,(4):111-115
心证公开作为更深层次的审判公开,是实质意义上司法公开的重要内容。法院在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平台建设的过程中,应当注重心证过程的动态公开即庭审中的心证公开,构建符合我国司法规律和审判实践的民事诉讼庭审中的心证公开模式。本文以庭审心证公开的价值功能为研究基点,分析了庭审心证公开失范背后存在的困顿现象,并在立法完善、程序构建和制度配套三个方面提出消解困顿的具体路径。  相似文献   

8.
郭太平 《中国律师》2010,(10):54-55
刑事现场指认笔录尽管没有被《刑事诉讼法》纳入法定证据种类,但在诉讼中始终发挥着证据印证的重要作用。其作用不仅仅体现在印证被告人供述的真实性上,更为重要的是在法官心证形成中起着决定性的影响,成为促使法官对被告人即为犯罪人信以为真,以至于一些错案因指认笔录的存在而深信不疑。如余祥林案件、赵作海案件等。  相似文献   

9.
左卫民 《法学研究》2023,(3):188-204
实证研究发现,“不证”或者“少证”似乎是中国刑事法官认定事实的主流态势,特别是在无证据争议的案件;只有在极少数存在证据争议的案件中,法官才会进行“细证”。总体上看,中国刑事法官运用证据认定事实的模式并非单一模式,而是多种模式并存。具体而言,在没有证据争议的案件中,普遍采用的是“拼图模式”;在有证据争议的案件中,一部分采用“拼图模式”对在案事实进行论证,而另一部分采用“印证+拼图”的综合性证据使用模式,即通过印证来解决争议证据信息指向的一致性问题,通过“拼图模式”来确保在案证据能够涵盖案件的全部要件事实。从长远看,需要持续打造更具中国特色的科学化刑事案件事实认定(证明)模式,并进行相关的理论构建。  相似文献   

10.
吕彦 《法制与社会》2010,(7):272-272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必须具备的一项素质即为,同理心。同理心即为站在对方立场上去思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将心比心”。同理心要求法官放下自己的立场,对当事人充分体谅和尊重,站在当事人角度去思考,以求和当事人内心产生共鸣,找到纠纷解决的最佳点。本文结合相关的工作实际对调解过程中运用同理心达到调解圆满解决效果的方法类型进行简要的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11.
在一轮轮轰轰烈烈的司法改革中,人们不能不把关注的目光投向这个制度的承载者法官。无论多好的制度,没有相适应的实施者也无法完全发挥良法的实际功效。本文拟从分析法官制度的形成、发展及现状入手,揭开笼罩在法官制度上的层层面纱,对法官独立、法官职业化、法官的职业道德方面进行分析,以期对当前的法官制度构建提供建设性的思路。  相似文献   

12.
排除合理怀疑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已得到理论界的普遍重视,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如何具体运用这一标准才是重中之重的问题。司法现实中,由于证明标准并非绝对精确,法官受自身认知能力及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对犯罪事实之认定可能突破该标准的约束,同时法官的道德因素也不容忽视。真正实现排除合法怀疑的证明标准作用,必须构建良好的司法环境。该环境不但要求法官高素质,而且要求法官能独立进行判断,更重要的是法官必须履行心证公开的义务。  相似文献   

13.
心证公开防止自由心证的恣意,对于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心证公开是自由心证在司法理论和实践共同推动下所产生的科学成果,心证公开在理论上的研究比较注重的是心证公开的构建,而对如何保障心证公开的实行,采何种符合我国法制和司法审判现状的监督机制来保障心证公开的行使,却研究很少。本文指出鉴于心证公开在自由心证中的重要地位,探悉我国的司法现状,从心证公开自身特点出发,设置一个符合我国司法审判实践的心证公开保障机制保障心证公开合理、合适、适时地行使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14.
本文针对当前越演越烈的基层法院法官荒问题进行分析,在客观评价中国初选法官制度改革各项举措的基础上,指出法官荒正是由于遴选制度不完善而造成的,并进一步明确除薪金制度改革滞缓外,基层法官职业荣誉感的缺失才是法官荒出现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15.
中国法官制度的现状分析与制度重构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法官制度是审判组织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的法官队伍已基本上能够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但在法官素质、法官独立、法官选任、法官薪金和待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制约着法官制度的建设,影响着法官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裁判权。审判长选任制的实施为法官制度的改革提供了一种可行的路径,但同时也隐含着一些负面效应。因此,法官制度的改革还需要更为宏观、更具整体性的措施,包括建立更为合理的法官选任制度、法官职能分类制度、法官考评和弹劾制度,进一步扩大法官在审判中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且完善法官保障机制等。  相似文献   

16.
马进保 《政法学刊》2001,18(1):38-41
鉴于我国目前牵扯法官偏离公正立场的力量不仅来自法院外部,而且也来自法院内部,需要对法官制度的国际化发展趋势进行评价.近年来,国际社会对法官资格的取保更加严格,法官独立原则得到进一步强化,法官的属审判权不断扩大,对法官的管理更加专门化,失职法官由专门机构进行惩戒.借鉴国际作法,我国法制制度改革的重点应是严格法官资格的选任,为法官提供良好的职能保障,改变法院内部的行政化管理模式,通过建立现代化法官任职制度、晋升制度、考核制度、惩戒制度和法官独立审判制度来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益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17.
自由心证与法官依法独立判断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李祖军 《现代法学》2004,26(5):102-108
自由心证与主观主义、唯心主义没有必然联系,自由心证更不等于自由擅断。现代自由心证已经克服了传统自由心证擅断的弊端,既强调法官的自由判断,也强调法官应遵守法律的规定以及判决结果和理由的公开性,是法官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依据良知和理性行使自由裁量权,从而形成法官内心确信的过程。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官依法独立审查判断证据的原则,吸收了现代自由心证的合理因素,体现了主客观的统一,符合现代民事诉讼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8.
《法学杂志》2012,33(9)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司法实践对法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赋予法官司法能动权,改变传统的司法运行模式,不仅需要在刑事诉讼中营造有助于法官能动性发挥的外部环境,还要探寻激励法官能力提升的内在因素。刑事认证程序是法官发挥司法能动性的重要领域,通过对这一阶段法官心证的定量化分析,可以直观掌握不同因素影响法官司法能动性发挥的现状,进而采用合理搭配各学历层次法官比例、优化法院内部考核及选任方式、培养法官整体性思维等方式提升法官能动性的发挥。  相似文献   

19.
文章通过考察S省H市法院2003年以来法官或拟任法官人员的选任情况,分析了法官层级遴选制度在我国中级法院法官或拟任法官人员选任层面的实践状况,然后论证强调了四级二审终审制、法官职业能力和品格建设对法官层级遴选需求的必要性,进而提出应当建立法官员额制与法院辅助人员分类管理制相结合、层级遴选的法官最低任职期限、成立专门遴选机构和规范遴选程序等机制,以构建刚性的法官层级遴选制度。  相似文献   

20.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司法实践对法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赋予法官司法能动权,改变传统的司法运行模式,不仅需要在刑事诉讼中营造有助于法官能动性发挥的外部环境,还要探寻激励法官能力提升的内在因素。刑事认证程序是法官发挥司法能动性的重要领域,通过对这一阶段法官心证的定量化分析,可以直观掌握不同因素影响法官司法能动性发挥的现状,进而采用合理搭配各学历层次法官比例、优化法院内部考核及选任方式、培养法官整体性思维等方式提升法官能动性的发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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