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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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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船舶碰撞是一件惊险的事情,对于生命和财产招致严重的危害.船舶碰撞当然引起刑事或赔偿责任.如果负伤的船舶被第三者船舶救助,并拖至安全地点,又引起救助和共同海损一系列的问题.如果碰撞的船舶属于不同的国籍,而碰撞的地点在公海或在某国的领海,又引起管辖权和法律适用的问题.情形复杂,牵涉的方面很广.本文就下列三点对碰撞的过失责任进行一次研究.(一) 避碰章程的重要性船舶在航行中或停泊中,都应谨慎从事,注意本  相似文献   

2.
我国《海商法》确立了船舶碰撞过失责任原则,亦称过失赔偿原则。在船舶碰撞过失中驾驶船舶过失有着更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由于法律本身没有作出何为碰撞驾驶过失的规定,国内外的碰撞法学理论多从法律角度进行过研究。故本文用技术和法律相结合的方法提出一种新的确定船舶碰撞驾驶过失的要素分析法。  相似文献   

3.
【裁判要旨】过失责任认定、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和赔偿损失认定,是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三大核心要点。船舶碰撞的过失责任认定,应当依照侵权责任和海上避碰相关法律规定,采用一般侵权责任理论与碰撞责任特别规定结合适用的方式,对当事方的过失责任予以综合认定。  相似文献   

4.
船舶碰撞是一种发生在海上的侵权行为,会在当事人之间引发损害与赔偿的法律关系。船舶发生碰撞,应以碰撞前的事实经过和双方所采取的避让为基础,来确定碰撞事故的责任方。过失责任一经确定,就意味着过失方对另一方所遭受的损失承担经济上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5.
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所涉及的一些问题进行评述,包括船舶碰撞纠纷案件适用的准据法、比例过失原则、责任主体等,指出该规定重塑了比例过失原则,发展了中国船舶碰撞法,澄清了审判实践中的一些长期未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在分析、比较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因果关系理论的基础上,提出在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责任比例认定过程中,可采用"两分法",即首先运用"相当因果关系理论"认定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即认定船舶从相遇到碰撞发生的整个过程中的过失行为对碰撞事故发生及碰撞损害后果的作用力的大小;然后采用"直接结果理论"和"可预见理论"认定船舶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而法律推定因果关系方法则不应当适用。  相似文献   

7.
航海过失是驾驶船舶过失和管理船舶过失的合称。法律条文一般表述为:“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和管理船舶中的过失。”驾驶船舶过失,是指船长、船员和引航员等在船舶航行和停泊操纵上的过失;管理船舶过失是指船长、船员等在维持船舶性能和有效状态上的过失,这里的管理既非经营管理又非行政管理。生效于20世纪30年代的《海牙规则》在第4条第2款中规定:“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承运人的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所造成的货物灭失或损坏,免除承运人的赔偿责任。”这就是著名的航海过失…  相似文献   

8.
船舶国籍是源于确定船舶管辖的归属和有效地维持处于公海中的船舶内部秩序以及公海秩序。各国法律有关船舶国籍取得与丧失的规定不一致而引发船舶国籍问题。如何应对船舶国籍的多重国籍问题和船舶国籍的无国籍问题,有待国内法上的趋同化与国际社会立法统一化运动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船舶碰撞责任的承担主体——中美海商法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1910年《统一船舶碰撞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关于"过失船舶承担船舶碰撞责任"的规定在世界绝大多数航运国家都得到了贯彻,中国也不例外。但中国并不承认"对物诉讼",因此在中国法律体系下,"船舶"本身显然不能成为责任主体。如何具体确定船舶碰撞的责任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并没有给出答案,因此这个问题有赖于司法解释的澄清。2008年4月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次对船舶碰撞的责任主体作出明确规定。但该规定关于碰撞责任主体的规定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该司法解释关于碰撞责任主体的规定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止。针对上述碰撞规定中的相应条文,就以"光租登记"作为光船承租人承担碰撞责任与否的判定标尺是否可取、船舶碰撞的责任主体是否应限定为船舶所有人和光船承租人这两个问题进行讨论,并从比较法的角度对中美海商法的船舶碰撞责任主体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分析中国关于船舶碰撞责任主体规定的不足,指出美国海商法下的多重可诉主体、直诉保险人制度等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10.
田田 《法学论坛》2000,15(6):55-63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将是21世纪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人们将更多地关注海洋环境与海上安全航行.船舶碰撞是一种发生在海上的侵权行为,会在当事人之间引发损害与赔偿的法律关系.海洋航行的特殊风险及海上经济的特殊性,决定了碰撞法中存在一系列有别于民法中侵权行为的制度.确定碰撞的责任方,首先需要对碰撞行为的构成及其过失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1.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下,船舶本身显然不能成为责任主体。如何确认隐藏在船舶背后的责任主体,理论界和司法界的讨论经久不衰,并各持己见。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和理论认识,提出船舶所有人、光船租赁人、船舶经营人、管理人及有过错的其他人连带承担过失船舶的碰撞责任,其责任承担的基础在于其是否实际控制、管理船舶,而不能以船舶所有权、光船租赁是否登记判断其所应负担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第169条第2款"第三人财产损失"及于碰撞船舶导致的油污损害,受害人可以要求非漏油方承担碰撞过失比例范围内的按份责任。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可以看出,要求互有过失船舶对油污损害承担连带责任缺乏法律依据。油污受害人基于国际公约和《海商法》享有不同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有权择一行使。  相似文献   

13.
当代侵权法的发展,必然对海上侵权法律制度产生重要影响,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创新的制度设计,对船舶碰撞法律制度提出了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这其中包括:船舶碰撞行为主体的认定;判断碰撞责任主体的标准;碰撞行为与碰撞责任的分离;船舶碰撞三要件说;船舶碰撞的补救原则——救济性;船舶碰撞的救济范围——权益扩大,但不赔偿纯经济损失;船舶碰撞的连带责任——客观共同侵权;人命优位权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船舶碰撞法新形态的生成背景是国际上一系列关于油污损害赔偿立法,并且形成了海上油污损害赔偿的法律体系。船舶碰撞法新形态,标志着传统船舶碰撞法律体系和海上油污损害赔偿法律体系的分离。船舶碰撞法新形态的生成具有应然性,同时也昭示了里斯本规则在船舶碰撞法新形态下的普遍适用性。在此背景下,创设“海事侵权”概念成为构建船舶碰撞法新形态的基本要素。  相似文献   

15.
引言本文选题是国家八五重点软科学项目“两岸直航法律问题研究”子课题之一,在我的导师司玉琢教授辛勤指导下完成的硕士毕业论文。现就主要内容以摘要的形式阐述以下问题:本文以海商法船舶的定义入手,分拆船舶碰撞的概念,从而找出大陆、台湾海商法船舶碰撞在适用范围上存在的差异。同时以两岸海商法船舶碰撞的规定为主线,着重对船舶碰撞的责任,损害赔偿原则,碰撞中的责任限制,以及船舶碰撞管辖权与法律适用进行了比较研究,找出其冲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冲突的对策和立法建议。一、船舶碰撞概念海上运输使用船舶是其基本特征…  相似文献   

16.
海上侵权行为中最为典型的就是船舶碰撞,船舶碰撞之所以一直是司法活动中的热点问题,就是因为它发生频率高和复杂.解决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棘手问题.最终达到的目的是使受害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保护.所以,它既是船舶碰撞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焦点问题.本篇论文以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责任中的几个基本问题作为本篇论文的切入点,首先对国际上和国内上的船舶碰撞的概念做初步介绍,其次对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成立要件及原则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最后讨论了我国船舶碰撞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与建议.  相似文献   

17.
刘乔发  杨钉 《人民司法》2012,(19):61-64
一、问题的提出船舶碰撞责任承担主体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200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船舶碰撞解释》)第4条规定:"船舶碰撞产生的赔偿责任由船舶所有人承担,碰撞船舶在光船租赁期间并经依法登记的,由光船承租人承担。"本条规定看似对船舶碰撞责任承担主体有了明确的界定,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在实务中还有许多问题尚待澄清,笔者从侵  相似文献   

18.
传统上,中国海事侵权案件的法律选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73条及第275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颁布后,海事侵权案件(包括船舶碰撞)的法律选择完全可以依照该法第44条的规定,但在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规则时须做些调整,对于发生于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和仅涉及两艘同国籍船舶的海事侵权案件须视船舶为侵权行为地而适用船旗国法律,对于发生于公海的无船旗国法律可适用的海事侵权案件则适用法院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法律适用的规定也可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相似文献   

19.
刘伟 《刑事技术》2006,(2):55-56
船舶碰撞在船舶航行的水域中时有发生,而对船舶碰撞事故责任的认定是分清船舶碰撞双方事故责任的前提,利用船舶碰撞时所遗留下的痕迹是认定事故责任的方法之一。1案例资料2004年11月23日晚20时许,在长江重庆长寿段水域,发生一起1艘下水航行的油轮与1艘上水航行的客轮相撞的碰撞事故。由于撞船时只有这2艘船在此水域航行,碰撞发生后,双方船舶都不愿意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通过对碰撞现场勘查发现,油轮的船头有1.3m仍垂直地插在客轮中后部,形成了碰撞凹陷痕迹,油轮插入的部份与客轮的凹陷处接触比较紧密。在油轮与客轮垂直撞击处沿客轮船头方…  相似文献   

20.
中国船舶碰撞之法律概念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明确规定了船舶碰撞的法律概念。然而,在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中,却存在着船舶"直接碰撞"和"间接碰撞"的争论,并由此导致了对同种事故的不同裁决。从文义解释、法律概念的生成及特征、立法技术等角度,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船舶碰撞的法律概念进行比较全面和深入的研究,以期能够明确船舶碰撞的法律概念,对统一船舶碰撞法律适用、维护司法法律权威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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