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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物权效力的一般理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崔建远 《法学杂志》2003,24(4):16-17
对于物权的效力,可以归结为优先效力和物上请求权两种,也可以归结为四种,即再加上物权的排他效力和物权的追及效力。这主要取决于对每种效力的界定和如何分配其功能。物权的优先效力是客观存在,并且简明、形象,否定它的理由不充分。  相似文献   
72.
在合同仲裁和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违约金能否减免、违约金是累计还是吸收、违约金与定金可否并罚等问题。而欲合理地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首先弄清违约金的性质,澄清一些观点。  相似文献   
73.
地权客体论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在探讨地权客体时 ,不宜照搬拉伦茨教授的“三阶层客体理论”,对于物权客体属性的概括 ,不宜继续沿用传统的概括 ,坚持物权的客体一律具有特定性 ,也不宜彻底推翻传统的概括 ,把所有种类的物权作为审视的对象 ,重新抽象、概括出适应于一切物权客体的属性 ,而应当走类型化的路径。作为地权客体的土地 ,不同于自然科学和经济学上关于土地的概念 ,而是指以地籍块方式进行测量与标记的 ,并在土地登记簿中以“土地”进行登记的地表的一部分。它在我国等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上不再包括水资源、矿产资源、文物等元素。  相似文献   
74.
我国合同法将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分立并无不当,不宜称合同法第66条的规定存在着法律漏洞。履行抗辩权在若干场合可以存在于非对价关系之中。履行抗辩权因当事人的约定而扩张或者收缩。对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存在的效力",应当区分情况而定。  相似文献   
75.
论矿业权的客体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论矿业权的客体●崔建远晓坤我国法学界的通说认为,矿业权的客体为矿产资源。此说不妥,原因在于,权利立于客体之上,无客体便不可能存在权利,客体往往决定权利的质和量。在探矿权场合,矿产资源可能不存在,若按通说将探矿权的客体界定为一定的矿产资源,在确实不存在...  相似文献   
76.
大陆法系和苏联民法认为违约金属于债的担保范畴,我国法学界也有不少著述这样主张,甚至有的同志认为债的担保是一种违约责任。笔者认为民事责任与债的担保是两种不同的范畴和制度。  相似文献   
77.
无权处分辨——合同法第51条规定的解释与适用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下载免费PDF全文
按照民法解释学 ,我国合同法第 51条规定的是买卖等合同的效力待定-而非物权行为的效力待定。买卖等合同可以含有引发物权变动的效果意思。处分权宜作处分能力的解释 ,并影响买卖等合同的效力 ,其适用范围不限于特定物的买卖等。主张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的四大理由并不充分 ,均存疑问。民法总则关于法律行为的标的须可能、确定、合法的要求并未将债权行为排除在外。第 51条同第 52条、第 54条的衔接平滑 ,与第 1 50条的关系可以按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规则协调。善意取得为原始取得 ,其成立不以无权处分的合同有效为前提 ,限于有偿合同场合为宜。善意取得确系受让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合法根据” ,在受让人尚未支付相应价款的情况下 ,不当得利可以存在于标的物的变形物上。  相似文献   
78.
承揽合同四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区别承揽合同与劳动合同,首先看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无约定时看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遵循交易习惯;无习惯可循的,按照承揽合同处理。我国现行法对于次承揽合同设有若干限制,对于不规则承揽也予以了承认。关于工作成果所有权的归属,应当区分类型加以确定,不宜整齐划一。  相似文献   
79.
80.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所需要的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这一要件,其表现形式应为根本不主张权利或迟延行使权利。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所需要的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这一要件采无资力说的根本原因在于债权—民事责任(一般担保)—责任财产的法律构造,采特定债权说更强调了债权与其标的物之间的密切关系,债权的效力直接及于作为标的物的特定物,可以将效力范围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责任财产)收缩至该特定物本身。次债务人直接向债权人清偿,应区分情况而作不同的解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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