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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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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陷阱取证"是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试从刑事和民事两大方面分析"陷阱取证"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陷阱取证"是来源于刑事诉讼中的概念,但在民事诉讼中也有所运用"。陷阱取证"通常分为"机会提供型"和"犯意诱发型"两种类型。犯意诱发型"陷阱取证"会引起诸多问题,所以是非法的。本文分析讨论了刑事案件中的"陷阱取证"的合法性,并从三方面说明采用机会提供型"陷阱取证"进行刑事侦查的必要性;探讨了民事诉讼案件中以"陷阱取证"的方式获得证据是否应予以采纳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必须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个特征。并认为在民事诉讼中不应提倡陷阱取证。  相似文献   

2.
软件侵权诉讼中“陷阱取证”与“实验取证”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方正诉高术案件再次提出了"陷阱取证"在软件维权中究竞地位几何这一尖锐问题.借鉴"陷阱取证"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我们可以将民事诉讼中的"陷阱取证"分为机会提供型和恶意诱发型两种.对原告采用的机会提供型的"陷阱取证"方式应该认可,而对恶意诱发型则应该坚决予以禁止.从民事诉讼"陷阱取证"与刑事诉讼"陷阱取证"的联系和区别、公私利益平衡、法经济学、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多个角度来看,机会提供型陷阱取证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我们应该通过立法及司法实践,对"陷阱取证"使用的对象、范围、批准程序、适用程序以及证据的效力等等,做出明确而详细规定,以科学地发挥这种取证手段的作用.我们应该将"陷阱取证"控制到类似于科学实验的"实验取证"水平,保证取证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相似文献   

3.
陷阱取证概念源于刑事诉讼法中的"诱惑侦查",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也有所运用。陷阱取证不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司法实践中都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对于陷阱取证的合法性,尚存在诸多争议。文章从陷阱取证的历史发展、陷阱取证的限定、与诱惑侦查的对比以及正当性和必要性几个方面来探讨刑事领域的陷阱取证。  相似文献   

4.
论诱惑侦查   总被引:55,自引:0,他引:55  
诱惑侦查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特殊的侦查手段。诱惑侦查通常分“犯意诱发型”和“提供机会型”两种类型。从法律原则角度看 ,“提供机会型”诱惑侦查基本上是合法与合理的 ,而“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因可能引起诸多违法的后果而应被坚决禁止。对于实践中的诱惑侦查 ,有必要从适用范围、适用对象、行为方式和程序控制等方面进行规制 ,将我国的诱惑侦查纳入法制的运行轨道。  相似文献   

5.
陈健 《科技与法律》2003,(1):115-116
“陷阱取证”是主要用于刑事案件的一种侦查方式 ,又称为“侦查陷阱”、“警察圈套”。在对一些特殊刑事案件的侦查中 ,如犯罪行为具有组织性、隐蔽性、甚至无被害人的情况下 ,包括贩毒、行贿、组织卖淫、伪造货币等案件 ,侦查人员为了获取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证据或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而隐瞒身份 ,利诱或暗示被侦查对象实施犯罪行为的一种特殊侦查手段或方法。“陷阱取证”主要包括两种形式 :一是机会提供型取证 ,是指被侦查对象已有犯罪意图 ,侦查圈套只是使这种犯罪意图或倾向暴露出来或只是促使其实施具体的犯罪行为 ;二是犯意诱惑型取证…  相似文献   

6.
刘亮 《法制与社会》2014,(12):123+127
诱惑侦查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尤其在毒品犯罪中,司法机关明确规定了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本文通过对诱惑侦查的法理分析和域外立法的考察,指出诱惑侦查的必要性,并区分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和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得出应当控制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排除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的结论。  相似文献   

7.
关于诱惑侦查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许志 《法律科学》2006,24(1):103-112
诱惑侦查是刑事诉讼中一种特殊的侦查手段,也是国内外学术界颇有争议的话题。诱惑侦查通常分为“犯意诱发型”和“提供机会型”两种类型。“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因可能引起诸多违法的后果而应被坚决禁止,而“提供机会型”诱惑侦查有其合理性,但有必要从适用前提、适用主体、适用范围、适用对象、行为方式和程序控制等方面进行规制,以将其纳入法制化的运行轨道。  相似文献   

8.
论诱惑侦查及其法律规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诱惑侦查是诱惑类谋略在侦查措施上的运用,根据诱惑行为所起作用的不同,可将诱惑侦查分为两类: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和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其中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属于非法的,而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一般认为是合法的,并且二者的法律后果也各不相同。但是,即使对于允许使用的合法性诱惑侦查也要进行相应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9.
诱惑侦查已是广泛应用于诉讼实践的侦查手段。相应地,一些面貌和内容不同于传统意义的犯罪(本文称之为被“诱惑”犯罪)出现在实体法领域的视野内,而目前对此却鲜见研究。被“诱惑”犯罪的刑事责任确定应当不同于普通的犯罪,既要从刑事法理考虑,也要从政策角度衡量。对于“犯意诱发型”犯罪,应当作为无罪处理;对于事先有犯意的“机会提供型”犯罪可以无罪、免于刑事处分或减轻处理;而对于事先有行为的“机会提供型”犯罪则应从轻处理。  相似文献   

10.
研究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使用,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的重要方面.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第2款规定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是指行政执法证据具有进入刑事诉讼领域的资格,无需刑事侦查机关再次履行取证手续.“等证据材料”的范围既包括实物证据,也包括言词证据,凡是不能在刑事诉讼中重新收集、调取的行政执法证据,都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应从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个方面对行政执法证据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随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各级司法实务部门的逐步贯彻适用,司法机关开始在实践中自发探索与宽严相济政策相配套的刑事证据制度,具体包括:针对严重刑事犯罪,容忍特殊的取证方式;构建特殊的证明标准;设定特殊的推定规则;采用特殊的认证规则;区分不同犯罪,建立不同的证据调查程序,等等。实践中推行的上述改革虽然在总体效果上差强人意,但客观地讲,也存在着改革的形式合法性与实质合理性问题。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而对证据制度作出的调整和改革有两个大的宏观方向问题,应当重点予以思考和关注:一是实践改革的底限问题。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有必要对现行的诸多制度进行改革,这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这种改革应当有一个度,尤其是不能突破法治国家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原理与框架,诸如认可犯意引诱取证的合法性、通过类司法解释建立法律推定规范等改革举措,均因为突  相似文献   

12.
周兵 《法制与社会》2011,(33):45-46
诱惑侦查,是刑事侦查制度中的内容,属于特殊的侦查手段之一。在国内、外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早有研究或实践,但在我国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上尚未深入。诱惑侦查的两种类型是“犯意诱发型”和“机会提供型”。本文认为“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基本上是合法与合理的,有必要从适用对象、适用范围、行为方式和程序控制上进行规制,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将诱惑侦查纳入侦查制度体系中。  相似文献   

13.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强化了刑事辩护权.但主要只是从一般原则的层面上加以强调.而在具体辩护制度和规则方面.则缺少相应规定。尤其是对律师刑事辩护的主要手段——律师取证权。规定少、限制多.制约了律师对辩护材料的取证。同时.由于立法的不完善。也给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干扰、阻碍律师取证提供了机会。由于律师难以取得必要的辩护证据。而使“控辩式”诉讼流于形式。因此,解决律师取证难的问题已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14.
证据问题是诈骗案件存疑不起诉的核心原因,该类案件办理过程存在五个方面的证据问题,分别是取证不及时、取证程序不合法、非法占有目的方面证据不足、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不明确、忽视对外围证据的调取,针对以上五方面原因,可以从取证工作的时效性、合法性、全面性、以及注重审查犯罪主观方面、审查刑事违法性,厘清刑民交织界限等方面入手解决此类案件的证据问题。  相似文献   

15.
民事诉讼中的“陷阱取证”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陈学权 《中国律师》2002,(10):53-55
被侵权公司为了获得侵权方的证据,投入数十万元,派员工在外租用民房,化名购买侵权方的产品,终于获取了侵权方销售盗版软件的证据。对于本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原告为了获得被告侵权的证据,投入可观的成本,采取的是“陷阱取证”的方式,但该方式并未被法律所禁止,故对该方式予以了认可。然而,对所称“陷阱取证”方式的认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一审法院截然相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民事诉讼中证据的取得方式是以当事人举证为主,法院调查搜集证据为辅,双方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当事人不得采用侵犯他人…  相似文献   

16.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它是司法机关正确处理案件,完成诉讼任务及公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但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必须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及合法性,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证据的合法性,即证据必须是法定机关的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而来,否则就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使用。从证据的合法性角度去分析,如果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是非法取得的,就不具备证据的“合法性”,即为“非法证据”。本文拟就刑事“非法证据”谈点浅见。一、“非法证据”的表现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总…  相似文献   

17.
钱国  金庆微 《人民检察》2023,(10):65-68
虚假诉讼中刑民交叉问题突出。在事实认定和证据使用方面,只要刑事裁判认定的事实符合民事再审事由,检察机关即可启动民事监督程序;刑事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并不当然具有证明力,而要从是否符合民事证据“三性”以及是否与其他证据相印证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要破解监督难题,在刑民程序衔接方面,检察机关宜加强案件初查,完善线索移送机制;强化刑民协同,完善刑事追诉和民事监督程序衔接机制;厘清“先刑后民”适用范围,完善刑事制裁和民事再审程序衔接机制。  相似文献   

18.
叶青  韩东成 《政治与法律》2007,6(5):152-156
北大方正公司、红楼研究所与高术天力公司、高术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可谓一波三折,案件争议的焦点之一是被一审法院称为"陷阱取证"的取证方式。民事陷阱取证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在运用民事陷阱取证时,应注意要遵守合法性、必要性原则;恰当把握民事陷阱取证的实质性要件;强化民事陷阱取证的程序保障;赋予被取证人救济手段。  相似文献   

19.
民事诉讼活动中,当事人为了收集证据,利用悬赏取证的方式征集线索。对于悬赏取证方式取得的证据,尤其是证人证言的效力问题,实务界存在争议,本文通过对悬赏方式取得的证言的证据力和证明力为切入点,展开对悬赏证言的证据分析,认为悬赏取证只是收集证据的方式之一,如果能够证明其证据的合法性,具有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可以认定该证据合法有效。  相似文献   

20.
知识产权诉讼中“机会提供型陷阱取证”与现行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无冲突,并具有十足的合理性。以严谨的程序与细密的制度来规范陷阱取证,不仅既有利于提升当事人权益保障水平,亦有助于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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