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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35 毫秒
1.
第六个问题,我是从一人公司想起的有人说一人公司跟今天的讲座无关,我想企业发展的历史很有意思。企业的发展历史从最早的独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经过了合伙。两合公司、股份公司、有限公司、乃至于最近欧洲国家、美洲、日本出现的一人公司;一个股东独资并承担有限责任。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我搞公司法更多一些,这个现象有人称之为“否定的否定”,但是却更进了一步。原来一个人出资办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经过历史循环,二千多年以后,一个人出资的公司又变成有限责任了。当然这不是我国,而以西方来说。有人说这是人性的高级回归…  相似文献   

2.
丁华 《山东审判》2004,20(6):53-54
现代社会公司是最为重要的企业组织形态,公司 法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这两大公司法人制度独具 的魅力使公司制企业牢牢占据了市场经济的主体地 位,并对世界经济的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 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公司法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 这两大原则在继续发挥其魔力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 难以解决的问题。一部分股东正是看中了公司制度中 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有利之处而设立公司,但是他们 往往只想享有有限责任的权利,却不想承担相应的义 务。实际上,许多股东通过设立新公司转移资产、逃避 债务,或者逃避执行,回避合同义务或法律义务,已经 给经济和社会秩序带来了严重影响,寻找对滥用公司 法人格现象的有效救济手段,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公 司问题"。  相似文献   

3.
李诚 《中外法学》1990,(6):69-70
<正> 当今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对公司定义的主要内容为;依法律程序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性法人.其中要点有两个:一是二人以上出资(社团性),二是作为法人,股东以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极少数国家的公司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如瑞典。如果,我国在制定公司法中借鉴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公司定义。即坚持公司必须是二人以上出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那么,我国的公司与企作的定义将出现明显区別。我国的公司法将不适用于我国现有的绝大多数企业(包括工业、商业、建筑业、饮食服务业等),而主要适用于新设立的符合定义的公司、原有的紧密型联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等。这是由于:国营企业基本为国家"一人独资";私营企业中的大部分  相似文献   

4.
一、背景 2006年8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新《合伙法》)在第二章普通合伙中的第六节规定了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确立了有限责任合伙制度。采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这个名称表示我国与美国类似,认为有限责任合伙只是普通合伙中的一种特殊形式,除非属于法律对其有特殊规定,否则适用普通合伙的规则。而英国立法则将有限责任合伙作为与普通合伙、公司并列的一种组织形式。  相似文献   

5.
公司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一种极其重要的企业组织形态,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基石就是它的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但因此也产生了一些滥用行为,需要规制,这就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他针对特定法律关系中公司人格被滥用的情形,揭开公司面纱,直追股东连带责任。本文在我国新公司法刚刚出台的背景下,分析了这一制度的涵义,指出了适用的情况和适用的条件,目的就是要谨慎而又充分的利用这一制度,以使公司在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  相似文献   

6.
沈四宝 《时代法学》2006,4(1):16-19
新《公司法》是在总结1994年以来我国的公司法实践、吸收了世界先进国家的公司立法中的新内容,并结合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它科学地处理了公司法中十分敏感的六大关系在强制性规定、指导性规定和任意性规定相结合的前提下,突出了任意性规定的地位,强调公司自治;股东有限责任与非有限责任相结合,加强了实施公司有限责任的力度;较好地处理了“两事一高”的诚信义务及其个人责任;进一步完善了公司资本制度;落实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相似文献   

7.
论公司有限责任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德智 《现代法学》2005,27(5):123-129
公司有限责任制度的核心是公司责任与公司成员责任的分离,股东作为投资者无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除了其投资之外的进一步的责任。该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对调动潜在投资者投资的积极性、发展规模经济、促进公司法律制度完善等方面功不可没。有限责任制度有其客观存在的价值,但并非十全十美,这主要表现在该制度被不当利用而对债权人和其它利益相关者造成的损害,实践中各国多采用有限责任制度例外适用来补救该制度之不足。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公司有限责任制度的设立和实施存在诸多问题,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完善我国的有限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8.
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否认与非自愿性债权人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世纪后半期以来,有限责任发展的路径是向合伙企业的迅猛扩张,但在有限责任全面松绑的情况下,如何运用有限责任否认法理来保护债权人特别是非自愿性债权人却是个新问题。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否认分有限责任滥用与未滥用两种情况,但应注意:在有限责任未滥用的情况下,非自愿性债权人纯粹承受有限责任的负面价值极不公平,应在一定条件下否认有限责任;在有限责任滥用的情况下,适用法人人格否认的典型情形对合伙企业也不能简单适用,合伙企业的有限责任否认有自己的特殊之处。  相似文献   

9.
苏颖 《法制与经济》2008,(20):78-79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新《公司法》设立的一项新的重要制度,对于完善我国公司立法,规范公司和股东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公司法》对这一制度规定得过于原则,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种种滥用现象,如不对此加以规范,则可能会损害《公司法》的立法根基——公司有限责任制度和公司独立人格制度。本文从《公司法》的立法根基、对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滥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现象的分析,强调规范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10.
新《公司法》的人格否认制度与单位犯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关系到公司和企业的主体资格是否存在的问题,从而该制度与我国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制度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新《公司法》第20条虽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这仅是“无视”公司人格,只因“约定俗成”关系,称之谓“公司人格否定”。然而,公司还存在,其法人人格并没有完全被否定。对于近阶段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情形,仍应当慎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新《公司法》的人格否认和单位犯罪主体资格的否定存在否定程度、选择性、否认发起者及否认依据和理由的不同;新《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对单位犯罪的影响表现在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11.
公司是依法成立的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是公司得以产生的前提,现代公司制度也被认为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而公司的独立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无疑是公司制度的核心。为了防止现实中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在坚持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的前提下,引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作为法人人格独立的一个例外是顺应形势之举,但新公司法对这一制度的规定过于笼统,有必要通过立法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2.
一、合伙企业的财产具有独立性关于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合伙企业也是一种企业形式,也是由若干自然人构成的组织,但它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所以如此,就是因为合伙组织不具备企业法人的两个必要条件,即财产独立和有限责任。所谓...  相似文献   

13.
对公司立法若干争议问题的思考石少侠一、关于公司的类型。对于我国的公司立法究竟应当确认哪些公司类型,存在两种观点。一是主张实行“一种责任制度───有限责任,两种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二是主张采用“两种责任制度───有限责任和无限责...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经济、社会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顺应这一趋势,修改后的《公司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本文试根据新的理论依据,以股东、公司与债权人相互间的利益平衡为出发点,探讨有限责任制度在我国存在的不足,以期对有限责任制度的社会价值和法律价值及其发展和完善作出一个合理的分析。  相似文献   

15.
公司有限责任制度的缺陷及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汤春来 《河北法学》2004,22(2):64-67
有限责任是现代公司法制度的理论基石。在公司运作的实践中,有限责任制度由于"绝对化"色彩过于浓厚而造成了相当的弊害,经常被公司成员作为规避法律责任的一种工具。在对有限责任制度的缘起及涵蕴进行阐述的基础上,着重指出了这一制度的严重缺陷及不足,进而提出我国现行公司法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刺破公司面纱"理论来对有限责任制度进行规制和救济,以确保公司债权人及其他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苗永 《法制与社会》2013,(17):35-36
在人类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世界市场逐渐展露全貌,跨越血缘、地缘,凝聚个体之力的公司随之诞生。股东有限责任是近代最伟大的发明,也是吸引投资者、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绝好制度。但是,随着公司规模不断壮大和数量的不断增多,实践中出现了不少新问题,比如,公司出资不足行为、利用公司规避债务行为等等。因此,有必要对公司的法人人格予以暂时控制。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英美国家在尊重股东有限责任的基础上创计了一个新的法律原则,即"揭开公司法人面纱"原则,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在适用该原则。我国在2005年修改公司法时,最终以成文法的形式确立了该原则,这表明我国法律在充分肯定了公司独立性的同时,又不允许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独立地位和公司的有限责任,来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7.
股份公司是企业,它具备企业经济组织的各种属性;股份公司又是企业法人,具有完全的法人资格.但股份制企业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它与一般企业比较又具备这样两个基本法律属性,即股权集合体的属性和有限责任的属性.除此两项基本属性外,它与一般企业和其他股份制企业相比较,还具有以下几项特征: (一)股份的等额性.这是股份公司与一般企业和其他股份制企业的重要区别.是在我国《股份公司规范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所确认的.《意见》第1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数额,生产经营性的和物资批发性的公司为人民币50万元,商业零售性的公司  相似文献   

18.
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是构建公司的两大基石,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对这两个基石的完善和补充.针对公司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债权人的社会现实,我国新《公司法》开天辟地的率先将揭开公司面纱这一判例规则上升为完整的成文法律制度,体现了立法者的创新精神和勇气,但是新《公司法》的规定较为原则,相关配套司法解释又尚未作出,不利于司法实际的具体操作,存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19.
傅穹 《行政与法》2003,2(11):105-106
公司资本制的生成与规制,是作为有限责任机制的一种制衡制度而出现的。有限责任这一利弊共存的机制引发了公司参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本文从公司参与人之间的利益追求与冲突模式的观察视角入手,试图揭示公司资本制度生成的初始动因。  相似文献   

20.
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与诉讼程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是公司法人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对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一种补充。一般情况下,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是为法律所确认和保障的,但当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被公司之控制股东滥用时,法院将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无视公司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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