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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郭昭第《审美形态学》将现实美、感觉美和艺术美作为审美形态分别置于人类审美活动的前审美、审美和后审美三个阶段,并对其审美性质、类型特征、创造法则和基本范式进行了全面、深入和系统的阐述,成功修正、整合和超越了传统美学本质论、学科论和形态论乃至审美形态学理论构想,创造性地建构了真正具有全方位视野和完整体系的审美形态学理论。  相似文献   

2.
文中对体育舞蹈的文化性与审美性进行了探讨,提出体育舞蹈具有以下文化与美学特征:一是体育舞蹈的艺术性。应以音心相映、身心合一为评判标准,追求人类审美的最高层次—艺术之美。二是体育舞蹈的竞技性。体育舞蹈应以真和健康为评判标准,追求身体审美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展示其竞技之美。三是体育舞蹈的社交性。应以善和道德为评判标准,直面鲜活的人生,体现生活之美。  相似文献   

3.
通过美学理论和审美活动来培养青年审美能力和审美理想,利用美学理论和审美实践来培养和提高青年对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的感受能力、鉴别能力、欣赏能力和创造能力。帮助青年树立崇高的理想、正确的审美观念和健康的审美趣味,陶冶情操并促进人格全面发展。学校可通过教学、课外活动、优美的环境、教师的示范等综合作用对青年进行审美教育。  相似文献   

4.
文艺审美超越是我国现代语境下文艺理论和美学新发展应特别关注的重要问题,也是构建当代中国文论话语系统的关节点.文艺审美超越主要包括审美愉悦、审美和谐、审美自由三个递进层次,以及时空性超越、介体性超越、诗意性超越、灵应性超越四个构成维度,具有内在性、生成性、开放性、升华性、独特性五个基本特征.它是在形而下与形而上、经验性与超验性、有限性与无限性、实然性与应然性的相度圆融中动态生成的,审美升华能力的提升对其有着关键性作用.文艺审美超越强调对现实超越和自我超越的一体化,其精神特质和价值指向在于个体自我的心灵自由和精神解放,并以超越之美而为美立极.  相似文献   

5.
宗白华先生是中国美学的一代宗师,主张以散步的心态,自由自在地研究美,借以弥补美学偏重逻辑性之不足。他对“空”的审美研究很有见地。其空灵、空间、虚实诸关键的概念无一不是建筑在审美之“空”的基础上,因而对于“空”的研究可以贯穿于他的主要美学理论之中,诸如意境观、时空观、虚空观。  相似文献   

6.
编辑工作集科学美、劳动美、艺术美、创造美、道德美于一身,蕴蓄着巨大的审美潜能和美学效应,其美学内涵理应得到充分的发掘和研究.编辑审美目标和编辑审美观,即把审美作为编辑的一种境界去追求,使编辑美学的研究在理论思维和观念形态上有所拓展.  相似文献   

7.
经典散文即"美文",它拥有众多的"美质":含蓄而蕴藉的意境美、真挚而深浓的情感美、睿智而深刻的哲思美、鲜明而独特的个性美、自由而灵活的构思美.在经典散文教学中,教师要充分挖掘经典散文教材中的"美质",唤起学生的审美心理,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审美情感、审美内涵、审美个性、审美创造,使学生受到美感熏陶,得到审美教育,以期达到最优化的审美教学效果.  相似文献   

8.
审美经济时代产生了创意、体验和展示的商品化并推动了它们之间的产业融合,由此塑造了审美经济的时代特征以及创意文化产业的地位。围绕设计生态、体验、技术和展示四种基本途径,创意文化产业可以与其他产业形成融合。这种产业融合不仅拓展了文化产业的外围和关联层,而且拓展了创意文化产业的价值来源与构成。围绕文化创意价值链及其产业融合,企业和政府可以不断丰富其商业运作模式。  相似文献   

9.
审美文化与民族文化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特定的审美文化从属于特定的文化形态:审美文化的内涵包括群体的共同的审美趣味和审美理想,艺术性的物化产品和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等方面.本文从反传统美学的角度论证了传统美学的重大缺失和根本弊端.并论证了审美文化理论研究具有"开拓新的领域"、"重写美学史"、"新的思维与新的方法"及"创建新的学科"等五个方面的创新性意义.审美文化的理论研究是当下中国美学研究走出困境、走向新生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0.
当代大学生的网络审美比传统审美活动更加普遍化,网络审美成为其生活、学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发现在网络环境下,大学生的审美注意力、审美感知、审美情趣、审美体验和审美行为有其独有的特征。同时,本文还从精神分析理论和人本主义理论出发,分析了大学生的网络审美心理。  相似文献   

11.
应用文的审美价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应用文作为人类社会生活和生产实践所形成的文化结晶,具有丰富的审美价值.其主要体现在内容的真实美、行文的实用美、形式的统一美、语言的简约美等四个方面.研究应用文的审美价值,对于更好按照关学规律创新应用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德育范畴与智育和美育范畴既相互交叉又相互区别.德育主要解决"信"与"不信"和"行"与"不行"的矛盾,智育主要解决"知"与"不知"的矛盾.高校德育工作存在着以智育模式解决德育问题的弊端,重道德认知,忽视道德实践.德育主要作用于人的意识、理性层面,着眼于调整和规范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美育主要作用于人的感性、情感层面,着眼于保持个体自身的精神平衡、和谐与健康.高校德育中存在着把德育范畴界定得过宽、视美育为德育的一部分和把美育范畴界定得过宽、视德育为美育的一部分两种偏向.应明确德育与智育、美育的区别,确定阶级价值、"信"与"行"为德育的基本范畴,以利加强和改善高校的德育工作.  相似文献   

13.
叠音词作为汉语的一种特殊词汇现象,集中体现了汉语文学的音美、形美和意美.但大多数情况下汉译英只能舍其形式译其意义.文中以《红楼梦》及Hawkers的英译本The Story of the Stone为例,探讨汉译英过程中叠音词的音美、形美以及意美的缺损.  相似文献   

14.
在语文教学中进行审美教育是由大学语文的学科性质及其本身所具有的审美价值决定的。我们要想在大学语文的教学过程中有效贯穿审美教育,就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一要创设审美情境,激活审美心理;二要激活审美情感,引导学生体验美。  相似文献   

15.
翻译教学和实践离不开美学。当代中国美学的理论转型为“翻译美学”的建立作了理论上的铺垫。“兴”是“审美的存在状态”,是标示审美活动区别于其他所有活动的最本质的东西,是审美活动的“本质”。没有审美活动的翻译是不存在的。对“兴”这一不能再还原的基本事实的描述和反思构成了现代美学的核心内容,也应是英汉翻译美学的核心内容。作为方法论的中国美学在英汉翻译教学和实践中自然地起着支配作用。  相似文献   

16.
人之美美在人格。由于公安大学生具有良好的审美趣味、客观的审美标准、能动的审美创造,因而塑造其审美人格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公安大学生审美人格的价值内涵应当包括高尚的爱国情怀、无私的奉献精神、纯洁的道德品质、文明的举止风度、坚强的自律能力等等。公安大学生审美人格的塑造需要家庭、学校、社会教育和自我教育的相互结合而共同完成、巩固和发展,而学校教育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形式"论     
艺术作品的形式是由“物”转化而来的 ,是以极为感性的形态而存在着的 ,这种形态总括、浓缩了艺术家对世界和人生的某个方面的总体感受、评价、认识 ,并使它们由内隐、抽象、难以言传而变得具体可感。它们也包含了读者既有的审美经验的作用 ,一种主观的投射 ,进行审美再创造的契机。提炼新的“形式”是艺术创造的关键  相似文献   

18.
Solomon is or is not the author of Song of Songs may not matter for the poem’s aesthetic value. But it does matter for its permission into the canon. Among various aesthetic implications of Song of Songs, beauty remains a constant theme covering all sensual as well as spiritual pleasures which are no longer linked with dangerous illusion in the biblical context, or no longer need to plea to a divine light. Thus the motif of body manifested in the poem becomes the representa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elf and the world, the focus of metaphors, and the combination of different terms. As a unique love poem in the Old Testament without any words mentioning the God, the evolution of Song of Songs, i.e., how the fragment lyrics concentrated into the integrated poem, is also a glorious route full of aesthetic significance.  相似文献   

19.
从宪法学视角看,"弱势群体"系"制度保护不足的宪法权利主体",其宪法权利体系由"自由权"、"社会权"等实体性宪法权利与"请求保护权"等程序性宪法权利组成。弱势群体享有宪法上一般权利主体和特殊权利主体之双重地位,由此而可能发生的"权利竞合"与"权利冲突"现象,须借鉴域外宪法学原理,而透过法律条款作妥适之处理。弱势群体之宪法权利可经由立法路径转化为法律法规上之具体权利,亦可通过"合宪性解释"方式经由"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两种路径而予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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