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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蕾 《法制与社会》2011,(12):136-138
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在诉讼中主张的事实所作的陈述,特别是不利于己的事实陈述,以言词或行动承认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从而该事实主张者的举证负担转由承认者承受的一种证据法制度。自认规则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制度,本文拟对民事诉讼自认规则的一般理论进行探讨,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自认规则,尤其是《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自认规则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诉讼上的自认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向法庭承认对 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己的事实为真实。就其性质 而言,无论在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诉讼中的自认均 具有证据法则的性质,亦即具有免除对方当事人举证 责任的作用,其法定效力在于可以限制争执以及举证 的范围。这样不仅使事实真伪得到迅速确认,而且也符 合诉讼经济原则。本文拟对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自认之 内涵及其效力问题作一探讨,以期对我国的自认制度 的建立和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民事诉讼自认及其法律效力——评析《证据规定》第八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史旭东  王军 《山东审判》2004,20(5):49-51
民事诉讼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他方当事人所主 张的不利于自己的案件事实在诉讼中作出的承认。自 认是民事诉讼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保障程序公 正、提高诉讼效率有着积极意义。"大多数国家对自认 制度都有较为详细而完善的规定,特别是英美法系国 家形成了一系列的自认法则,这些法则构成了英美证 据规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①在我国,理论界对自认 制度的研究尚不完善,立法上也相当简单,现行民诉法 未对自认制度作出规定,"民诉法司法解释虽然将自认  相似文献   

4.
一、自认性质界说 一般认为,民事诉讼中的自认,是指当事人一方对他方所主张的不利于已的事实承认其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从广义上来说,它还包括被告对原告所提诉讼请求的承认,但一般均指对事实的承认。自认一般分为诉讼上的自认与诉讼外的自认,本文限于篇幅,主要讨论诉讼上的自认。关于诉讼上的自认(包括明示的自认和默  相似文献   

5.
林琳  侯进荣 《山东审判》2003,19(6):89-92
民事诉讼中的自认,是指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就对方当事人所主张对其不利的事实,在诉讼书状内,或在法庭陈述中,承认它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广义上的自认还包括对他方所提诉讼请求的承认,但一般是指对  相似文献   

6.
一代理人自认是自认的一种,与其相对应的概念是当事人的自认。一般来说,人们通常指的自认主要是当事人的自认,而代理人自认则是作为自认的一种例外情况出现的。所谓代理人自认指在诉讼过程当事中,代理人对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主张的事实表示承认,依据法律规定,这一承认具有当事人自认的效果,从而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代理人自认成立的理由有二:一是基于代理制度的要求,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所作的意思表示视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并对当事人形成约束:二是基于提高诉讼效率的考虑。现代诉讼中,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的现象越来越普及,甚至当事人不出庭应诉,而只有代理人应诉的现象也频频出现,若不能将代理人自认视为当事人自认,则对于  相似文献   

7.
自认权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陈爱武 《河北法学》2002,20(1):95-99
自认是指在民事诉讼中 ,一方当事人对对方提供的不利于己的案件事实予以明确肯定的陈述行为。自认既是一种行为同时又表现为当事人的一项权利 ,称之为自认权。自认权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性质 ,它兼具私权、诉讼权利、形成权、利他权等特性。当事人行使自认权将对其本人、对方当事人以及法院产生三重效力。从权利角度研究自认 ,可以在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背景下 ,更加清晰地洞察自认存在的意义 ,为自认制度的建构打下基础。  相似文献   

8.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自认没有明确的规定,而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5条第1款关于当事人无需举证的情形中,也仅是原则性地规定了当事人对事实的承认可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自认作了进一步具体化的创造性解释,以司法解释的方式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确立了自认制度。作为强化当事人主义程序模式和相应弱化职权主义程序模式的产物,自认具有简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的功能,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一、自认…  相似文献   

9.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自认没有明确的规定,而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5条第1款关于当事人无需举证的情形中.也仅是原则性地规定了当事人对事实的承认可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自认作了进一步具体化的创造性解释,以司法解释的方式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确立了自认制度。作为强化当事人主义程序模式和相应弱化职权主义程序模式的产物,自认具有简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的功能,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  相似文献   

10.
所谓承认性陈述,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所提出的法律事实或证据事实的真实性的认可。该陈述的特点在于当事人作出的这种承认是有损于自己的诉讼利益的,并可能导致其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就承认在诉讼中的效力问题,各国民事诉讼法典都有不同程度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  相似文献   

11.
自认制度及我国证据规则之检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樊惠平  袁丽琰 《河北法学》2002,20(4):123-128
自认 ,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在诉讼中做出的承认。作为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的一项新制度 ,对实现我国民事审判的公正与效率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对自认制度的理论研究比较薄弱且不系统 ,缺乏对实践操作的理论指导。对自认的内涵、自认的属性、自认的构成、自认的效力及与自认制度相关的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局限性做了论述和反思。  相似文献   

12.
自认制度既是民事诉讼辩论原则的内在要求,也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外在表现。自认对于争议之两造以及法院均产生约束力。自认免除了对方当事人对相关事实的证明责任;法院应将自认之事实作为判决的基础;而自认一方当事人应言而有信,不得撤回自认。否认自认效力的依据在于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承认严重背离了诚信原则的真实要求。自认效力的否认包括家事诉讼中对超越辩论主义和处分主义支配范围事实的承认、虚假诉讼中对以侵犯他人利益为目的的虚假事实的承认以及对违反众所周知事实的承认三种情形。自认效力的承认与否认型构了自认制度的基本框架,并共同承担向社会倡导诚实守信的良好行为风尚的功能。  相似文献   

13.
对自认的法律效力的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单娜 《行政与法》2003,(6):89-91
自认是一项古老的法则,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国家的诉讼法律制度具有特殊意义,并在民事诉讼中得到广泛适用。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次将自认制度在我国确立起来,具有深远的意义。但该制度建立之初也在诉讼中引发各种基本问题,诸如自认适用的条件、范围、法律效力、代为自认、自认的限制、自认的撤回以及与之相关的法律情况等,这些问题在我国民事诉讼的立法上并不明确。针对这些问题,笔者通过对国内外关于自认制度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分析研究,提出自己的一点粗浅想法,旨在对这一新确立的法律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贡献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14.
试论民事诉讼中的自认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民事诉讼中的自认,是指当事人一方对他方所主张的不利于己的事实承认其为真实或者对他方的诉讼请求加以认诺的意思表示。它是民事诉讼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大多数国家对此皆有较为详细而完善的规定。相形之下,不仅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自认制度的规定相当粗糙,纸漏之处显而易见,而且从诉讼理论上来讲,亦鲜有学者专门论及自认问题,故其在诉讼实践中远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为此,本文拟就自认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作些初步的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自认制度的相关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5.
一、行政诉讼自认规则的理论问题 一方当事人就对方当事人主张对其不利事实予以承认的声明或者表示,称之为“自认”。自认规则是自认的提出、审查、采信所应遵循的准则。自认规则在许多国家的民事诉讼中被采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问题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证据规定》)第8条的规定亦确定了自认规则。在英美法系中,行政诉讼适用于民事诉讼程序。我国的行政诉讼是从民事诉讼中脱胎而来的,其基本原理是相通的。但是我国的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在举证责任、审理对象及审查范围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区别,所以行政诉讼的自认规则与民事诉讼的自认规则亦应有明显的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在起草《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证据规定》)的过程中,对确立行政诉讼的自认规则中的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研究。 (一)自认的证明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16.
自认规则是民事诉讼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均有规定,学说见解也颇为丰富。我国1991年4月9日通过的《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自认规则,其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75条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1)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陈述的案件事实和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表示承认的;……”这可以说是自认规则在我国民事证据法中的雏形,但对自认与认诺未予区分。至2001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第8条对自认作了较为详…  相似文献   

17.
试论刑事被告人自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认是一种严肃的诉讼行为,它可以在刑事诉讼中运用。相比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应实行更为严格的自认规则。目前我国刑事法律对自认的规定存在诸多缺陷,这是导致司法实践中被告人随意翻供而不负任何责任的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应当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我国民事诉讼领域中对于自认制度的规定不够具体,加上诉讼当事人诚信的缺失,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不利于自认制度积极作用的发挥.本文基于我国自认制度的运行现状,对自认的界定和效力进行分析,以期深刻理解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制度,并为其完善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19.
所谓处分原则,就是民事诉讼当事人有依法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自由。我国民诉法总则第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这一规定包含了两方面的内容:第一,关于当事人对实体权利的处分。即当事人可在法定范围内,对自己所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进行主张、变更或抛弃。第二,关于当事人对诉讼权利的处分。在诉讼中,当事人对实体权利的处分,往往是通过对诉讼权利的处分实现的。即当事人可在法定范围内,引起、变更或消灭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20.
自认规则是证据规则的一种,系指在诉讼当中,一方当事人就对方当事人主张的其对己不利的事实予以承认的声明或表示。这种承认可以以多种方式如明示或默示来表现此规则已得到世界上许多国家立法认可,并被广泛地运用到民事诉讼中。而在刑事诉讼中,一般的理解是认为不能适用此规则的,因为这与刑事诉讼奉行的“不自证其罪”等若干理念有相悖之处。其实,这一规则作为广泛意义上的证据规则,是有着普遍性的运用能力的,即也能运用至刑事诉讼中。故在对其具体运用方式等方面予以特别限定的情形下,将其合理地运用至刑事诉讼领域中无疑具有特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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