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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金融调控法作为宏观调控法的重要组成在理论界已基本达成共识 ,但金融调控法体系之构造却是众说纷纭 ,莫衷一是。本文依照法学部门传统划分方法———调整对象一致性原则 ,对金融法之调整对象进行了分析 ,归纳出金融调控法律关系之特征 ,并据此对学界金融调控法体系的九种代表性观点进行评介 ,最后提出金融调控法科学体系之框架。  相似文献   

2.
刘文忠 《河北法学》2011,29(4):61-68
从国家统一与"一国两制"的基础上构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完善的法律体系关键在于如何将规则、价值与原则、法的适用及其运行的地方性紧密结合起来,且真实地探讨我国法律体系的个性因素。我国法律体系存在着两岸四区三法域的独特构成。从构建大陆和台湾法律合作框架的视角出发,具体论证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路径。  相似文献   

3.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体系的内涵法律体系通常是指一个国家所有法律规范依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分类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体系的构成涉及两个内容:一是法律规范的范围,即哪些规范性文件属于法律体系范围;而是法律规范的分类,即如何将体系内所有的法律规范科学、合理的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  相似文献   

4.
李晶 《法制与社会》2011,(25):249-250
2010年,我国实现了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体目标,而军事法律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立与完善对于国家法律体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我国军事法律体系建立与完善的历程回顾入手,分析了军事法律体系建立与完善应遵循的原则,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军事法律体系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5.
刘国臻 《河北法学》2007,25(5):105-108
法律部门是客观现象,又是人为地划分的.学术界和官方比较一致的观点是,我国法律体系划分为七个法律部门,即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我国土地与房产立法文件的名称大多冠以"管理"二字,立法目的反映出明显的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的价值取向,土地与房产立法文件中经济法律规范居多,从法律法规汇编关于土地与房产立法文件的归类来看,我国土地与房产立法具有明显的经济法特色.  相似文献   

6.
论法律移植     
法律移植是比较法学中的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也是我国法学界在围绕如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法律体系的讨论中所提出的一个热门话题,作者通过评析法律移植理论中的不同观点,澄清了理论分歧中对移植含义的模糊认识;通过对实践中法律移植的分析,认为只要移植的法律能转化为接受国自身的发展需要,法律移植就会成功。文章论证了法律移植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提出法律移植是我国法律改革的手段之一。  相似文献   

7.
刘隆亨 《法学杂志》2001,22(4):11-13
全国人大九届四次会议确定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七个部门法构成 ,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半个多世纪第一次对我国法律体系的高度概括和简洁说明 ,体现了抓大放小精神。对经济法作为新兴的部门法予以正式肯定 ,区分法律学科与部门法律划分的基本特征。七个法律部门的划分 ,不是妨害立法和学科的发展 ,而是为立法和学科的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相似文献   

8.
论法律平等理论之重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立法平等乃法律平等之本体 ,其他法律意义上的平等皆因附于其上而具有意义 ,社会主义法的时代特征和历史使命决定了其自身必须以内涵完整的法律平等为取向。法学理论应当尊重法律发展的这一现代逻辑 ,克服阶级本质决定论的消极影响 ,摒弃片面、狭隘的实施法律平等论 ,重构以立法平等为核心、以适法平等为保障的立法平等与实施法律平等辩证统一的法律平等理论。  相似文献   

9.
把法律分为公法与私法是西方学者的分类方法之一。列宁曾经明确否定社会主义法律有公法、私法的划分。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法律体系中,需要不需要划分公法与私法,这个问题又被重新提出。那么,私法赖以存在的基础是什么,资本主义社会进入垄断阶段后是否存在私法,社会主义制度下是否存在划分私法的基础,划分的必要性和社会主义私法的原则是什么……等等,都需要进一步重新认识。  相似文献   

10.
公私法的划分与法的内在结构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公私法的划分是法理学的基本问题之一 ,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解决的一个基本问题。本文回顾了公私法划分的历史 ,评析了学者们关于公私法划分的根据 ,对公私法的含义进行了新的阐释 ,认为公私法的划分是法的内在结构问题 ,划分公私法的直接根据是法律调整的不同方法 ,而法律调整的方法 ,基本上或主要地决定于法律调整的对象。明确这一问题 ,有利于澄清长期困扰法理学界的一些重要问题 ,以便根据法律调整对象的不同和实际生活的需要 ,选择最佳的法律调整方法 ,这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1.
制定行政法总则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制定行政法总则的时机已经成熟,我国的行政立法实践已经走出了中国特色创新之路,党和国家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力推动,为制定行政法总则夯实了基础和条件保障。行政法总则的制定,应当以提取公因式的方法,将行政法律体系中已有的或应该有、可能有的共有普遍性和引领性规范提取出来,作出统一规定,既构建我国行政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也为各分编的规定提供依据。从行政法总则到行政法典的制定,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是促进我国建成法治政府的极为重要的举措和通道,也是对世界行政法发展的巨大贡献。  相似文献   

12.
李林 《法学论坛》2007,22(5):8-12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新形势下,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应当从制度上、程序上保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弘扬法治精神、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确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的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有效监督制约公权力,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努力提高法治整体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执政.  相似文献   

13.
完善我国产品责任法之思考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产品责任法应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新《产品质量法》颁布时间不长 ,但我国现行产品责任法律制度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仍有必要依据保护消费者利益与促进生产发展并重的基本原则、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并用的归责原则及全部赔偿、限定赔偿和惩罚性赔偿并行的赔偿原则做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14.
薛波 《时代法学》2020,(1):25-34
立法定位既是商法通则立法的基点和逻辑起点,亦是指导商法通则司法适用的线索和指南。从商法通则和《民法总则》的关系、自身属性、适用对象三方面考虑,商法通则应当是“补充法”“权利法”和“裁判法”。制定商法通则不是对民法典“民商合一”立法体制的否定,恰恰是对民法典的必要“补充”和有益“完善”;商法通则的内容设计应当以商事权利为主轴和核心;其规范逻辑结构与构成要素应当符合构成要件—法律后果之要求,以便于法适用和司法裁判。在三者关系上,“补充法”和“裁判法”的商法通则是从“外部”关系进行考虑的;“权利法”是从商法通则“内部”属性来认识的;“权利法”和“补充法”的商法通则是从“静态”视角看待的,“裁判法”是从“动态”适用视角考虑的。  相似文献   

15.
我国行政组织立法模式来源于苏维埃行政法实践,其属于社会主义法系模式,既不同于大陆法系模式,更不同于英美法系模式。这种立法模式的基本特点在于以国家管理机关为中心安排法律结构和法律位阶等级体系的模糊性。在当代中国,我国行政组织立法模式应该进一步完善。首先,以组织法律来构建我国行政组织法律体系是必要的。其次,以宪法为指导,确立行政组织法律主义这一组织法治原则。再次,在既有法律基础上构建我国行政组织立法模式。最后,重视行政组织法与行政管理法或行政作用法的密切联系。  相似文献   

16.
论商法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赵万一  赵吟 《现代法学》2012,34(4):60-73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民法是前置性法律,经济法是保障性法律,而商法则是市场运行法,特殊的功能成就其不可替代的独立地位。商法产生于市场经济并且直接服务于市场经济,两者具有深刻的依存关系,以效益为契合点,通过反映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的技术性规范,保障市场主体营利自由,进而促进社会财富的增加,实践的品格使其具有高度灵活性。现代市场经济立法主要表现为商事立法,没有健全的商法制度,就没有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在经济危机频繁爆发的当今世界,我国商事法律制度的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需要理性面对法律部门功能纯化、法律移植合理化和商事习惯法律化等问题。  相似文献   

17.
喻中 《法律科学》2012,(4):3-10
法学体系中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政治法学的中国风格,是政治法学的中国化表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既是一门课程,也可以培育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分支学科,它在法学体系中的位置可以得到清晰的界定。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的课程设置与法学体系中,已经出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雏形;在西方国家的课程设置与法学体系中,也可以找到它的对应物。因此,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法学体系中的核心价值,就在于把中国的法学体系悬挂在中国政治的天花板上、连接在中国政治的火车头上,以促成法学体系与现实政治之间的血脉贯通。  相似文献   

18.
赵钢  王杏飞 《现代法学》2012,34(4):163-171
古今中外均曾有过形形色色的法律虚无主义思潮。新中国成立以来,曾一度盛行完全否认法律作用的法律虚无主义,使得中国社会全面陷入了"无法无天"的混乱状况,甚至到了崩溃的边缘。当前,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的观念亦已初步深入人心。然而,近些年来,在我国民事司法领域却悄然出现了新的法律虚无主义倾向与实践,集中表现为轻视、否认、虚置立法权威与法律规范的"违法司法"与"法外操作"等。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法律虚无主义,倡导在严格遵守现行立法与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适度地能动司法,这是社会主义司法原则不可动摇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9.
作为国家根本法,宪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体系与制度体系三个体系的建设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提出的涉及到十三个方面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是对现行《宪法》第1条第2款所规定的国家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内涵的补充、深化和发展,充分体现了宪法所规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之间的一致性和统一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概念的提出并不是要在理论上替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而是通过进一步理顺法律体系、法治体系与制度体系之间的内在逻辑,凸显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既强调宪法和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又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各项具体制度的相对独立性。  相似文献   

20.
刘叶深 《北方法学》2013,7(5):30-42
法律拥有效力部分地依赖于其所在的法律体系具有实效,即得到人们大体上的服从。这就是法律效力理论中的实效性原则。对于各种类型的法律效力理论来说,法律效力标准都需要来自法律本质、功能的道德原则的支持。表面上,作为纯粹事实的实效似乎与各种类型的法律效力理论都不协调,但实质上,法律效力依赖于实效是源于"法律的任务应该交给最具实力的人或机构来完成"这一道德原则。根据该原则,实效难题可以得到很好的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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