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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拾得物是指拾得人拾得的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 ,涉及拾得物的纠纷一般是指有关拾得物的返还和拾得物管理费用的补偿。对此类纠纷如何适用法律进行处理 ,虽然我国民法通则第 79条第 2款作了专门规定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 ,应当归还失主 ,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以下简称贯彻意见 ]第 94条也规定 :“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 ,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 ,按照侵权之诉处理。”但是由于对拾得物引起的争议法律关系性质认识不一致 ,法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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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被拾得后,如何确认其归属是一个颇为复杂的问题,我国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尽完善、合理,且日益暴露出法律制度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冲突。本文认为,我国立法应完善遗失物之拾得归属制度,明确遗失物拾得人的权利与义务,确立悬赏广告制度。 一、遗失物拾得的概念与要件 (一)遗失物拾得的概念与性质 遗失物的拾得是指发现他人遗失物并予以占有的一种法律事实。自罗马法以来,遗失物拾得可否成为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原因,向来有正反两种立法例:罗马法不能取得所有权主义及日尔曼法的取得所有权主义。近代以来各国立法,如《法国民法典》第717条、《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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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物遗失后,关于遗失物所有权归属、遗失物所有人与遗失物拾得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成为各国法律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法律只赋予了遗失物拾得人必要费用请求权,本文从历史法学与和价值法学的角度论证了这一规定的弊端与不足,主张应当赋予遗失物拾得人报酬请求权和一定条件下取得遗失物所有权的权利,完善我国遗失物拾得人的权利体系。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民法应构建遗失物归还可获酬的法律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遗失物是动产的所有人、占有人因主观上的疏忽或自然原因致失落它处的而失去控制的物品。法学广义上的遗失物包括同性质的、同特征的漂流物和失散的饲养动物。遗失物经过一定时效后会成为无主财产,但其初始状态不是无主财产,也不是抛弃物。遗失物在一定时效范围内,其所有权和持有权仍属于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世界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一般都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归还失主(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也明确规定:“拾得遗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司法解释补充规定了拾得人负有无偿归还遗失物的强制性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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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他人遗失物应当归还 出租车司机在拾得乘客遗失物后,应当主动归还.这是道德约束,也是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物权法》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之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因为失主并未丧失对遗失物的所有权,相反,出租车司机拾得遗失物后,负有报告、保管及返还的义务.可以说,法律从各个角度充分保障了失主的财产权利,并对拾得人进行了严格的法律约束.  相似文献   

6.
一方在没有合法根据的情况下,得到了不应得到的利益,从而造成了他人的经济损失,这在法律上叫做不当得利。对由于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在司法实践中,不当得利常常表现为将拾得的他人遗失物或失散的动物占为已有。对此,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该条规定表明,在我国遗失物并非无主财产,拾得者有义务将  相似文献   

7.
各国法律确立拾得遗失物制度是为了实现拾得人和遗失人之间的利益平衡。那么如何准确界定无人认领遗失物及其归属即成为关键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对无人认领遗失物的认定及其归属的探讨,分析我国现行立法对此问题规定的利弊,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旨在实现物归原主、物尽其用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8.
一、拾得物的民法规定及其疏漏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失主的疏忽大意,遗失物品的事常有发生。拾得遗失物具有双重属性,即道德性和法律性。道德规范要求拾得者拾金不昧,但现实社会中并非人人都能做到,因此,除道德规范外,还得依靠法律规范调整拾得物问题。纵观世界各国立...  相似文献   

9.
近些年来,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围绕道失物的民事纠纷大量呈现出来。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行为……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这是拾得遗失物行为的法律效果。从该条款并不能看出拾得遗失物行为的性质c我国民法学理上界定拾得遗失物行为属于事实行为,即意指这一行为不是民事法律行为c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法人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可见,我国民法界定民及法律行为的核心问题是民事主体应具有设立、变更…  相似文献   

10.
遗失物拾得制度起始于遗失人所有权的保护,落脚于拾得人对拾得物所有权的获得.但我国无论立法或者司法都将遗失物所生法律关系纳入无因管理之债,缺乏对拾得人权利的维护,不利于法律公平价值的实现.本文将从遗失物所生法律关系出发,讨论并建议建立相关制度以完善遗失物拾得制度.  相似文献   

11.
《津师世界》1996.7期刊登了黎章辉同志《对一起遗失物被窃案的法律思考》一文,该文认为遗失物被窃,物主可向拾得人索赔当属无疑。笔者不敢苟同,办述浅见。从法律上看,虽然《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一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苇94条明确指出:“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江。”拾得物既然是被窃,拾得人当然不会存在故意,因而法律规定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法律平等、公正的体现。其立法意旨在干培养人们的善良习气,拾金不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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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剖析,并对遗失物拾得人的权利和义务、拾得物所有权的归属等问题,提出主张,以期对此领域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
遗失物须为丧失占有的非无主动产。基于遗失物拾得的立法目的,在遗失物的范畴内排除了无主物,即所有权人主动放弃占有的物。除此之外,遗失物的丧失占有无须考察占有人或者遗失人的主观意思。遗失之丧失占有的判断是管领力的事实判断,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认识为准,而强调客观上控制力是否及于物。此外,拾得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于对物的占有取得,因此遗失物之丧失占有与其说是原权利人的丧失占有,不如说是物上丧失占有。而物上是否存在第三人的占有是判断遗失物是否丧失占有的难点。在私宅中私宅主人基于对房屋的控制力而对物有管领力;但是在具体的公共空间内丢失的物,因为人员流动性和不确定性,因此不能基于所有人对空间的管领而认为其对物有实际管领力。换言之,具体公共空间内丢失的物,在被拾得或者被工作人员等取得占有以前亦为遗失物。但是工作人员基于其身份的特殊性而不能取得拾得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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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制度适用范围再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滕元良 《法制与社会》2010,(24):41-42,50
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一直是我国学术界争论的热点问题,《物权法》第106条和第107条的规定似乎是为原有的争论作出了一个立法上的结论,但该两条规定并不意味着围绕善意取得制度适用范围的争论已经平息,争议反而更加激烈。本文认为善意取得制度既适用于动产,也适用于不动产、遗失物、脏物,但是却不能适用于有特殊人身性质的物。文中建议对于有特殊人身性质的物在规定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同时也应对第三人的财产利益给予必要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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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玉 《法学论坛》2007,22(1):14-18
物权法草案(六审稿)中设专章规定了"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这种体例编排及其中的不少具体规则设计是值得肯定的,但应增补关于"先占"、"货币与有价证券所有权的取得"和"取得时效"的规定,保留并完善前几稿中关于"添附"问题的规定.草案中关于不动产与动产一并适用善意取得的制度设计,可以成立;在善意取得制度对占有脱离物适用的特别规定中,不应仅限于遗失物,亦应适用于"盗脏".草案中关于拾得遗失物问题的规定,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值得再予改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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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究竟应该如何定性,究竟是一种法律行为还是一种事实行为,在学术界争论已久,但通说认为是一种事实行为。由于拾得遗失物而引发的利益平衡问题是摆在法律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认为不论遗失物的归属如何定性,拾得人都应本着"物归原主"和"物尽其用"的原则。  相似文献   

17.
《现代法学》2017,(6):34-47
留置权仅担保承揽、运输、保管、行纪等法律规定的合同债权以及无因管理人、遗失物拾得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债务人因履行对第三人之义务而将其占有之动产交付债权人,债权人可直接对第三人动产行使留置权;债权人占有动产非因债务人履行对第三人之义务,只能类推善意取得之法理成立留置权。商事留置权中债权与动产应属于相互持续性经营关系,可不受"不与债权人义务相抵触"规则和"比例原则"之限制,但不得对第三人动产行使商事留置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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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在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的基础上,规定了拾得遗失物制度。在司法审判实践中,这一制度的法律适用,又与物权法、民法通则  相似文献   

19.
本文围绕盗赃、遗失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及如何适用等问题展开分析,在传统善意取得的制度下,结合各国立法例,寻求盗赃、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的基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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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在法律层面上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物权法》进一步规定"善意取得制度"。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讨论两个基本问题,即什么是善意第三人和如何正确认定善意第三人,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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