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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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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民安 《法治研究》2016,(1):113-130
德国民法学者从19世纪中后期开始一直到今天均在主张一般人格权的理论,虽然德国最高法院最终在1954年通过司法判例承认了一般人格权的理论,但是,德国民法学者主张的一般人格权理论并没有获得法国民法学者的广泛支持,除了法国少数民法学者主张一般人格权的理论之外,大多数民法学者均反对一般人格权理论.法国主流学说之所以对德国民法中的一般人格权理论持敌对态度,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法国民法典第1382条所规定的一般过错侵权责任制度不同于德国民法典第823(1)条所规定的一般过错侵权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2.
法律行为制度是民法中最核心的制度之一,它是由德国民法学者开创的一项法律制度。在1896年制定的《德国民法典》中,法律行为理论得以充分体现,将这一高度抽象的理论置于总则之中,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法律行为制度是实现私法自治的工具,在近代的民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相似文献   

3.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中华民国民法》。该民法典采用了德国民法的编制体例和概念体系,吸收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民法理论成果。它标示着中国民事法律制度和近现代资本主义法律体系的接轨,也因为内容过于超前,远远脱离中国社会实际,在实施中困难重重,步履维艰。《中华民国民法》移植德国民法的得失成败,对我国当今民法典的建设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4.
论法律行为制度的源起及其结构效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冀韬 《法学论坛》2006,21(3):64-70
法律行为制度的源起自罗马法始至德国民法典确立经历了四个主要阶段。意思表示理论是法律行为制度衍生的理论基石,意思表示理论的细化是德国民法区分不同类型法律行为的理论基础。法律行为制度的结构效应有二:一是在民法整体结构上形成“人-法律事实-民事权利”模式;二是法律行为制度在不同的领域应有不同的类型,如物权行为、债权行为等。  相似文献   

5.
德国当代著名法学家汉斯·布洛克斯的经典教材《德国民法总论》近期被翻译成中文出版,但国内关于布洛克斯的学术背景的介绍比较欠缺,为弥补这一缺憾,本文先就布洛克斯的生平和著作进行简略介绍。然后对《德国民法总论》的结构框架和主要内容进行评述,指出该教材具有体系清晰、表达准确、语言简练、兼顾法学理论与司法判例的诸多优点。最后,为透彻理解布洛克斯运用的法学方法论,须深入研究当代德国法学思潮,在利益法学与评价法学的学术传统中评估布洛克斯。布洛克斯在《德国民法总论》中延续了由黑克开创的利益法学的法律解释论和法律虚造论,并在多处民法总则制度上运用利益评价方法进行分析,获得良好的理论效果。  相似文献   

6.
民法典应设债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崔洪夫 《法学杂志》2003,24(3):21-22
从民法的理论和外国的民法典的传统看 ,我国的民法典应当设立债编。德国等国家的民法典的立法模式应当借鉴。民法债编的一些制度除了在民法典中规定外 ,还需要一些单行法律、法规与之配套  相似文献   

7.
耿林 《比较法研究》2016,(4):179-191
任何法典的制定都必须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需求。法国民法典的演变与发展经验告诉人们,成文化法典的稳定性,与因应时代步伐的法解释理论的发展密不可分,也需要由司法判例伴随左右。同时,成文化法典也必然离不开法律的修改活动,且法典的存续时间越长,修改的幅度也越大。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国正在制定自己的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的演变与发展之路,对我国民法典的制定以及未来民法典的发展将会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民法典要立足于确定的法律基本思想、合理的法典框架与结构以及坚实的民法基本理论,此外,也要避免法律规则过于琐碎。只有这样,才既能充分照顾到民法典的稳定性,又能为未来法律发展留下足够空间。  相似文献   

8.
判例法发源于普通法系并成为民法的主要渊源,在两大法系相互融合的过程中,它又成为民法法系的实在的法律渊源,对于基本承继民法法系的中国来说,首先思考判例法作为民法渊源的意义和局限这一问题,要注意利用判例法制度符合法律制度的基本特性和法律价值,最大限度地实现公正与效能的有效机制,使成文法与判例法相得益彰。同时,要认识到判例法制度存在的遵循先例可能导致司法的僵化以及判例法引用的判例汇编的局限性等问题。  相似文献   

9.
论作为法律概念的"意思表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正>概念法学对于大陆法系近代民法理论的形成和民法法典化产生了极为重大的、根本性的影响。德国民法理论以及《德国民法典》的形成,可以说是概念法学最为辉煌的成果。法律行为、意思表示是整个《德国民法典》的"公因式"概念。意思表示又是法律行为理论的核心。对意思表示,仅仅进行纯概念层面的理解是远远不够的,通过分析其内在构造可以深入到一个更为深层的法律理解层面,即法律的技术性和法律的说服性问题,可以进一步发现法律概念背后的司法实践功能。 本文拟首先从意思表示的概念表述入手,进而分析意思表示的基本构成、意思表示的适用和解释,最后指出意思表示这一概念背后蕴涵的法律技术的精巧性和实践理性。  相似文献   

10.
关注环境法律问题对于制定一部适合我国国情的民法典至关重要。而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对传统民法理论和制度提出了挑战,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生态伦理观的融入,以环境权为桥梁协调环境法和民法的关系,并有选择赋予自然体民事主体地位等法律设想,有利于促进一部完善的绿色民法典出台。  相似文献   

11.
王荣珍 《现代法学》2004,26(5):142-146
侵害债权制度已为许多国家的判例、学说所确认,有其存在的理论基础,具有保护债权人利益、制止不正当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功能,亦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司法实践所需。我国应在民法典中确立该制度,笔者就其立法设计提出了构想。  相似文献   

12.
对我国民法中民事行为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白非 《中国法学》2005,(2):186-188
<正> “民事行为”作为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最重要的法律事实,是民法学理论的一项基本内容,是联结民事主体制度、物权制度以及债权制度这三大民法理论的纽带。“法律行为”是民事行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德国民法典》以来,大陆法国家的民法典一直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法律行为作为意思主义调整方式,与法定主义调整方式相对应,“具有法定主义方式所不可取代的  相似文献   

13.
论民法上的法律错误 对德国法和日本法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班天可 《中外法学》2011,(5):997-1020
当表意人基于对法律的错误而做出意思表示时,我国实务界和学界的立场是一概不赋予撤销权,但依据并不充分。德国法上,法律效果错误(Rechtsfolgeirrtum)是特殊的错误类型,多数说视之为动机错误,而判例认为其可能成为内容错误,适用《德国民法典》第119条,并从中发展出"被扩展的内容错误"理论;日本法上,现行民法不区分事实错误和法律错误,判例中虽有法律错误(法律の错误)的类型,但不存在独立的评价体系,可撤销与否的判断依赖于对《日本民法》第95条的解释。通过判例类型的比较发现,我国法上所说的法律错误和日本法是一致的,但德国法上的法律效果错误是我国法和日本法上都不曾有的独特概念。笔者从德国民法的概念中抽象出"法律效果错误的法理",用以解释我国《民通意见》第71条中的"行为后果的错误",并尝试在我国法的框架之下对法律错误进行再构成。  相似文献   

14.
一概述在民法法系国家,民法典是确立市场经济规则的基本法律文件。它一般包括物权法、合同法、损害赔偿法以及不当得利法等重要的法律部门。在一些民法法系国家,民法典也对商事主体、自然人的权利能力、监护、家庭关系、继承以及国际私法进行调整。随着苏联的解体,市场经济的复萌,在这些新近独立的国家中,较快地采用一部新的民法典,成为一种迫切的需要。由此而进行的一系列的努力的表现即为:《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的编纂,独联体成员国议会大会支持下的《示范民法典》的制定以及对《德国民法典》的翻译和移植。虽然所有的中欧亚国家都深受原苏联法律传统的影响,但在编纂法典的既有的专家数量、对于市场经济所持的态度以及接受外援影响的深浅程度上,各国间却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同时,由于司法操作的娴熟程度、司法官员的清廉水平的不同,各国民法典在具体实际适用中也表现各异。提交给这些国家之外的仲裁法庭进行处理的涉及外国投资者的仲裁案件是适用民法典最多,也是最重要的一  相似文献   

15.
在当今世界上存在着两种判例法制度。一为以英美两国为代表普通法系国家的判例法制度;二为以德国为代表民法法系国家的判例法制度。 英国是判例法制度的始作俑者。当今以英美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各国将判例奉为法律的主要渊源,法官的裁决就是法律,承认法官的造法功能,赋予判例以法律的拘束力,并一直奉行以遵循先例原则为特征的判例法制  相似文献   

16.
民法是规范社会生活的重要法律,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它具有极其重要的功能:可以为现代化市场经济提供一般规则和市场活动的行为规范;可以为人权提供基本保障;可以维护公平正义,调节各种利益,保护人们谋求自己利益;民法还有利于促进民主政治,不允许侵害社会和他人的弱肉强食.而民法典自然是民法体系化的特征,是民法的核心和灵魂,对民法的实施和运行具有统一的规范和指导作用.新中国成立后曾进行过三次民法典编纂的尝试,1986年通过的《民法通则》,是我国立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所确立的体系与制度也为我国未来民法典的构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在实际编纂的过程中,还存在着种种困境,仍然有相当程度上的难题亟待解决,本文主要通过对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现实方面的困境进行分析,阐明一些国家对我国制定民法典上合理的借鉴,并提供一些相关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7.
德国民法对姓名上利益的保护及其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德国法中,姓名上的精神利益(人格利益)受人格权的保护。其中,《德国民法典》第12条保护的是姓名上的"同一性利益"与"个性化利益",而姓名上的其他人格利益,则由于一般人格权相关的法律规定补充保护。20世纪以来,德国民法通过司法判决,对姓名商业利用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经历了一个从忽略到逐渐承认与保护、从不充分保护到较充分保护的发展过程。德国民法对姓名上精神利益和经济利益进行保护的法学理论及其新发展对我国姓名权保护制度的完善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8.
民法学总论与民法总则之互动——一种历史的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民法学总论与民法总则的互动关系可以看出,并非近代德国学者创立了民法学总论,早在古罗马法学家著作中就存在民法学总论的理论。这种总论在德国法族国家发展成了民法典上的总则,在拉丁法族国家发展成了民法典上的序题。这两种现代的民法总则模式沿着不同的方向发展:德国式的总则越来越民法化,拉丁式的序题越来越跨部门法化。这也说明了德国式的民法总则是对罗马法蓝本的发展。  相似文献   

19.
民法的法律渊源,是指民法的实在规范的存在形式或表现形式,是“借以将法律规范确定为实在的和强制性规范的那些形式。”①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因为法律传统的不同,民法法源也彼此各异。一般来说,大陆法系的民法渊源主要包括制定法(其主要形式是民法典)、习惯法以及学理等其他渊源,而普通法系国家的民法渊源则主要是判例法,判例法曾经是普通法系中法律的唯一来源。判例法作为普通法系国家的主要民法渊源,与普通法系国家特定的历史背景、深刻的社会原因以及独特的法律文化传统紧密相关。经过近千年的发展和完善,判例法特有的价值理念和法律特…  相似文献   

20.
共同抵押权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特殊抵押制度,在现代经济生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等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民法典对共同抵押权制度都有明文规定。反观我国,立法未有规定,而相关司法解释又存在诸多不足之处,这给共同抵押权的民法适用带来诸多不便。在共同抵押权制度构建之前,需要对现有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析和整合,归结出相应的民法适用规则,提出合理的司法建议,以支持现阶段的司法实务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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