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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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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证证明活动中的自由心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是指在司法证明活动中,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形成确信的一种证据制度.  相似文献   

2.
事实认定是适用法律进行裁判的前提和基础,面对事实的认定必然涉及对各种证据及其相互关系的分析、推理及评判。在诉讼制度中,对证据价值的评判和认定事实所进行的推理都是基于法官的自由心证,然而依据自由心证作出认定必须有一定的根据或判断标准,这就是,正确的心证必须符合理性及经验法则。然而,  相似文献   

3.
证据裁判主义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如何在发挥法官主观能动性以探明案件真相的同时抑制法官的主观随意性。在不同时代,受当时认识水平与诉讼制度的影响,人们针对上述的问题作出不同的选择,这样的选择可以视为一种从法定证据到自由心证的过程。在现代民事诉讼中,传统的自由心证已为更具合理性的公开心证所取代。当前我国法官判断证据的原则可以视为是一种"类自由心证",理性的选择应该是在恢复传统自由心证精神的同时,构筑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开心证支持体系。  相似文献   

4.
评资产阶级自由心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资产阶级“自由心证”的产生和发展“自由心证”是资产阶级国家法官、陪审官判断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一项重要原则。即证据的证明力,法律不预先作出规定,而由法官、陪审官以内心确信自由判断。“自由心证”一词,按法文和俄文都是“内心确信”之意。解放前后的法律书籍,都译为“自由心证”,在法学界也较流行。至今日本及我国台湾的法学者仍译为自由心证。俄语法律书籍中又译为“内心确信”。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撰稿人讨论这个条目时,仍拟定为“自由心证”(即内心确信)。  相似文献   

5.
傅强  郭鑫 《法制与社会》2010,(34):168-169
传统意义上的自由心证仅指法官在判断案件证据的内心确信过程,而忽略了检察官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主观心证活动,但在审查起诉工作中,自由心证原则同样不可或缺。本文以两起盗窃案为切入点,就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自由心证的必要性、及如何在自由和规制之间寻求平衡等问题。  相似文献   

6.
评自由心证     
什么是自由心证?自由心证是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法律不预先加以规定,而由法官根据其内心确信进行自由判断。“自由心证”一词,是旧中国时代从日本诉讼法中照搬过来的;日本又译自法、德等国的诉讼法。心证,按法文、德文、俄文都是内心确信的意思。自由心证,就是以内心确信自由判断证据的意思。过去我们在翻译这一术语时,对资本主义  相似文献   

7.
自由心证是司法裁判的必然要求,是指事实裁判者对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自由评价以达到内心确信从而对案件事实做出认定的活动。作为主体的事实裁判者、作为对象的证据的证明力、作为方法或者依据的经验法则和逻辑法则以及作为结果的内心确信这四个方面构成了自由心证的基本要素。从实质上说,我国的证据评价同样应当遵循自由心证。  相似文献   

8.
郑未媚 《证据科学》2008,16(2):183-189
自由心证是司法裁判的必然要求,是指事实裁判者对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自由评价以达到内心确信从而对案件事实做出认定的活动。作为主体的事实裁判者、作为对象的证据的证明力、作为方法或者依据的经验法则和逻辑法则以及作为结果的内心确信这四个方面构成了自由心证的基本要素。从实质上说,我国的证据评价同样应当遵循自由心证。  相似文献   

9.
自由心证经历了从传统自由心证到现代自由心证的发展历程,这是一个从秘密心证到公开心证的发展过程。心证公开是法官对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的认识、评价和理由进行公开、披露并进行解释的制度。心证公开适用于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的认定。充分发挥心证公开在刑事诉讼中的功能,能够有力促进刑事诉讼目的和价值的平衡实现。  相似文献   

10.
《政法学刊》2019,(3):52-58
对间接事实的陈述是否成立自认,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应否定间接事实成立自认。但辩论主义适用范围的相关理论已逐渐变迁,且自认制度与自由心证主义应相配合、相衔接,间接事实的自认应放置于法官的自由心证评价前,以及承认间接事实的自认效力并不阻碍法官对主要事实的自由认定。因此应对间接事实的自认予以肯定。按照通说关于辩论主义第二命题的理解,当事人对间接事实予以自认时,法官事实认定的过程将陷入两难的尴尬境地,故有必要对辩论主义第二命题予以修正,以实现理论与实践相衔接的理想状态。  相似文献   

11.
论自由心证的“自由”与“不自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由心证制度是在反对法定证据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它符合人类认识活动的客观规律,较好地协调了认识现实世界的复杂多样性和最大限度发现案件真实的目的之间的关系,使得法官拥有判断证据证明力的自由获得了正当性和合理性。但同时由于人性的弱点以及非理性因素的影响,法官的心证自由又存在着被滥用的危险,需要通过种种限制性措施对其加以规制。  相似文献   

12.
证据共通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受诉法院对某一证据进行调查的结果能够作为对立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共通的证据资料予以利用。证据共通原则细分为对立当事人间的证据共通原则与共同诉讼人间的证据共通原则两种基本类型。证据共通原则确立之基础是自由心证主义,因为自由心证主义不仅强调受诉法院自由地进行证据评价,也要求受诉法院对于同一事实应形成同一心证。根据证据共通原则的要求,在民事诉讼中,证据调查程序一旦开始,即不允许当事人随意撤回其证据调查申请。为确保辩论主义所固有的防止突袭裁判之机能能够充分地实现,证据共通原则尤其是共同诉讼人间的证据共通原则在适用上必须受到一定的限制。只有在当事人的防御利益得到了有效保障的情形下,受诉法院根据证据共通原则认定案件事实才具有正当性。  相似文献   

13.
自由心证与法官依法独立判断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李祖军 《现代法学》2004,26(5):102-108
自由心证与主观主义、唯心主义没有必然联系,自由心证更不等于自由擅断。现代自由心证已经克服了传统自由心证擅断的弊端,既强调法官的自由判断,也强调法官应遵守法律的规定以及判决结果和理由的公开性,是法官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依据良知和理性行使自由裁量权,从而形成法官内心确信的过程。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官依法独立审查判断证据的原则,吸收了现代自由心证的合理因素,体现了主客观的统一,符合现代民事诉讼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4.
我国民事证据的认定规则及其模式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证据的认定方面 ,职权主义模式侧重由法官根据证据方法自由裁量 ,当事人主义模式则用证据认定规则约束法官的自由裁量。我国的证据认定规则面临着在立法体例、证据认定模式和辩论原则改造之间作出选择。在目前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实践中 ,有必要对现行的证据认定规则从可采性和排除性两个角度予以整合。  相似文献   

15.
法官自由裁量权是英美法系国家赋予法官在某种情况下所行使的一种权力。自由裁量源于自由心证和遵循先例,证据的取舍、证明力的大小及争讼的处置,法律不预先加以成文规定,而由法官根据良心和理性进行自由判断,并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认定案件事实;依据判例或公平正义和理智的道德,自主斟酌、独立处理案件。在不违背立法精神的条件下,赋予法官适当的自由裁量权,让其启动智慧之门,从纷繁芜杂的纠纷中,展开法律的逻辑,作出明智的裁判,会更加有利于贯彻正义、公平的原则,从而达到个案公正和社会正义的统一,法律政策与道德情理的和谐。但是,法官…  相似文献   

16.
占善刚 《现代法学》2012,(2):173-181
在民事诉讼中,依自由心证主义之本旨,受诉法院必须在斟酌证据调查的结果以及言词辩论的全部意旨的基础上认定案件事实。作为适法地呈现于言词辩论中的证据调查的结果以外的诉讼资料,言词辩论的全部意旨不仅能补充证据调查,而且能单独作为受诉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这不仅合乎民事诉讼中法官心证形成的实际,也契合民事诉讼中法官认定案件事实之规律。为防止法官恣意地进行事实认定并担保事实认定之客观性,言词辩论的全部意旨单独作为事实认定的根据应以辅助事实及不重要的间接事实为限。受诉法院依言词辩论的全部意旨认定案件事实时,虽无须在裁判理由中对此予以具体的说示,但至少应能从诉讼记录中明了言词辩论的全部意在本案中乃何所指。  相似文献   

17.
叶少波 《法制与社会》2013,(31):123-124
司法民主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民主集中制及群众路线为原则的社会主义民主观,而法官对案件证据审查的自由心证体现了法官的职业化、神秘化、精英化,可见司法民主与自由心证存在内在不同.本文从司法民主与自由心证的合理性说起,在肯定自由心证的合理性同时也发现自由心证存在的不足,进而寻找自由心证合理存在的制度环境及必要限制,力求让法官对证据审查的自由心证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使得司法民主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  相似文献   

18.
自由心证制度和证据裁判主义一起构成了现代西方证据法中的两大基本原则,对整个证据制度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世界许多国家都立法明确规定了自由心证制度。我国立法上并未明确规定法官的证据评价原则和方式,但是司法实践中却普遍存在着自由评价甚至擅断的现象。因此,如何正确认识自由心证制度并探讨相关问题,如何正确界定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证据评价活动并纳入法律规范体系,对于深化证据法学理论和指导司法实践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什么能成为证据,证据能否证明事实,证据怎样证 明事实,这是司法工作一个十分关键的步骤。而这一过 程全依靠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者的主观判断和推理。我 们将这一过程称之为"自由心证"。自由心证就是法官 以自己的心智确定证据和案件事实,即对证据的调查取 舍、证据的证明方法及证明力,根据自己的信念和推理 作出判断。  相似文献   

20.
由于对法官消极适用经验法则的认定缺乏可操作性、办案人员对证据和事实的判定具有一定局限性,检察机关对事实认定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监督仍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严重影响了民事检察监督的质效,给当事人增添了不必要的诉累。因此,有必要通过积极推动法检同堂培训、逐步推行指导性案例制度,有效规范经验法则的适用条件。通过强化对法官内心确信的公开说理、推动庭审录音录像随案审查,增强办案人员对案件证据的感知,从而提升事实认定中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监督质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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